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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娅诉“薇娅严选”不正当竞争案一审落槌
发布时间:2021/4/21 17:43:00    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4月21日,备受关注的知名主播薇娅诉“薇娅严选”不正当竞争案在滨江知识产权大厦二楼巡回审判庭落下帷幕。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下称滨江法院)一审认定薇娅严选(广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薇娅严选公司)未经原告薇娅或谦寻(杭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谦寻公司)的许可,擅自在企业字号中使用“薇娅”字样并在某知名平台账户中使用“薇娅”字样与其企业字号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薇娅起诉“薇娅严选”侵权


  在某知名平台上,喜欢购物的消费者,能看见“薇娅严选”这个账号,里面有着不少的优惠信息,不少消费者纷纷以为“薇娅严选”与知名主播薇娅有关系。


  然而,实际上,“薇娅严选”公司和薇娅没有任何关系。2020年12月,“薇娅”及其所属的谦寻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纸诉至滨江法院,请求判决“薇娅严选”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答辩期间薇娅严选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滨江法院依法裁定驳回后,薇娅严选公司提出上诉,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维持。


  随后,原告薇娅及所属公司提出申请行为保全。2021年3月9日,滨江法院就行为保全进行听证,并不久后作出了行为保全裁定,裁定薇娅严选公司立即对某平台账号“薇娅严选”进行删除或更改昵称与个人介绍,且新昵称及个人介绍不得含有“薇娅”字样。


  3月26日,该起案件在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构成不正当竞争,判赔30万元


  滨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薇娅、谦寻公司对艺名“薇娅”的大量、持续使用及宣传,在直播销售及互联网领域内,消费者已经将“薇娅”艺名与薇娅建立了紧密的市场联系,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原告薇娅与原告谦寻公司签署《独家主播经纪合同》,授权原告谦寻公司使用其艺名“薇娅”,并享有艺名“薇娅”商业使用的合法权益。经过原告薇娅、谦寻公司对艺名“薇娅”长期、持续的使用及推广,艺名“薇娅”对于薇娅和谦寻公司已不仅仅起到作为艺名的作用,同时还具有了识别商品及服务来源的作用。因此,艺名“薇娅”既属于薇娅的姓名,具有人格权属性,其也因作为薇娅与谦寻公司经营活动中的商业标识,具有商品化权益,具有人格权和财产权双重属性,同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法院指出,因某平台“薇娅严选”账户经营主体认证为被告薇娅严选公司,且该平台认证需提供相应的法人信息并由该平台进行相关审核。薇娅严选公司未进行答辩及未提供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滨江法院认定被告薇娅严选公司系某平台“薇娅严选”账户的经营者。


  法院认为,薇娅严选公司在其经营的“薇娅严选”账户中,设置的昵称、头像及个人简介包含“薇娅”字样,该行为属于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大量、突出使用“薇娅”或其企业字号的情形。薇娅严选公司通过平台认证的方式,将企业字号显示于“薇娅严选”账户中,误导相关公众以为被告薇娅严选公司与该平台“薇娅严选”账户具有对应关系,属于对企业字号在互联网平台上的使用。


  法院认为,薇娅严选公司实际在该平台中经营直播销售业务,与薇娅及谦寻公司的经营范围相同或类似。且薇娅严选公司成立时间晚于艺名“薇娅”具有极高知名度时间,其仍将含“薇娅”的“薇娅严选”注册为企业字号,具有极大的攀附“薇娅”知名度的主观故意,意欲利用“薇娅”的声誉和社会影响力谋取不正当的竞争优势;该行为客观上容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其与薇娅或承担薇娅选品职能的谦寻公司具有某种关系,构成混淆。


  薇娅严选公司的企业字号及某平台账号包含“薇娅”字样,一方面会使相关公众错误认为薇娅严选公司与薇娅、谦寻公司存在特定联系;另一方面会使本意欲访问薇娅平台账号的相关公众在看到被告薇娅严选公司的“薇娅严选”账号后访问该账号,在点击量与经营利益具有直接关系的情况下,这一情形无疑会为被告薇娅严选公司带来利益。


  综上,法院认为,薇娅严选公司未经原告薇娅或谦寻公司的许可,擅自在企业字号中使用“薇娅”字样并在某平台账户中使用“薇娅”字样与其企业字号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民事责任。滨江法院一审判决薇娅严选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含有“薇娅”字样的企业字号并变更公司名称登记;立即停止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薇娅”字样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在其运营的某平台账号中昵称、头像、个人简介中使用“薇娅”字样);公开向原告薇娅赔礼道歉;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余万元。


  目前,该案还处于上诉期内。(记者 孙芳华)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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