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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五省(区)版权执法协作机制建立
发布时间:2021/12/8 10:19:00    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为强化跨区域版权保护,加强联合协作执法,助力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宁夏回族自治区版权局联合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版权局按照区域协防、信息共享、资源互用、横向联动、快捷高效的原则,签署了加强版权执法协作协议,建立了西北五省(区)版权执法协作机制。

  据介绍,西北五省(区)版权执法协作机制以联席会议的形式,每年召开一次或根据需要召开专题会议,主要是研究区域性版权执法协作计划和措施、协调组织相关省(区)版权执法工作事项和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总结交流工作成果和经验、研讨解决版权执法中疑难问题,为相关省(区)版权执法机构提供互助、互动、互惠的协作平台。

  联席会议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由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处级联络员组成,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主要任务是向联席会议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提出需要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议题和事项。办公室设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版权局,当人员发生变动时,及时更新联络人信息。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召开工作会议。

  该机制还对版权案件查办、相关版权案件通报、执法人员培训等7个重点工作10个方面内容进行了明确。

  其中,协作机制规定,西北五省(区)版权执法协作的原则是区域协防、信息共享、资源互用、横向联动、快捷高效;西北五省(区)版权执法部门加强对跨地区版权案件线索的通报移送,发现不属于本辖区管辖而应由成员单位管辖的侵权盗版案件线索,应当及时沟通,经执法机构负责人批准后,按照同级移送的原则,在7个工作日内移送,同时主动配合做好涉案物品及相关材料的移送;积极推动证据互认,成员单位在办理行政执法案件时,依职权调查收集的各类证据材料,包括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检验检测报告等,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关于证据审查和认定规定的,原则上各成员单位互相认可,可互相授用,必要时可实地核查证实;建立西北五省(区)版权执法业务骨干(专家)库、执法案例库、政策文件库,探索制定版权执法相互支援、优势互补的互帮共享机制;探索建立案件异地受理机制,共同做好案件移交、委托调查、委托告知、委托送达等工作,共同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和效率。

  此外,还要求西北五省(区)版权主管部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联合组织开展对版权主体的合规培训,利用微信、快手、抖音等媒介宣传著作权法律法规,不定期联合发布典型案例。该协议机制的建立为推动西北五省(区)在版权领域开展密切合作,构建全领域、全链条、无死角的版权新型执法提供了制度保障。(通讯员 张宁学 银川报道)


(编辑:田伊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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