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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连三年 硝烟何时散?
发布时间:2007/3/2 10:07:00    新闻来源:


                   烽火连三年 硝烟何时散?
                  ——集装箱制造业专利侵权纠纷系列案件纪实

                                ■ 本报记者  刘 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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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历时三年多,转战上海、北京、香港各地法院,关联众多集装箱制造企业巨头的专利角逐迟迟难以落下帷幕。金融危机期间,曾一度依靠成本优势崛起的中国集装箱制造业,早已不仅仅是劳动密集和资本密集行业,在做大后努力做强的发展阶段更是技术密集、知识产权取胜之地,并逐渐成为上演专利大战的中心舞台。


近日,上海中集冷藏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集”)收到了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退回的诉讼费用,这些费用是上海中集被上海胜狮冷冻货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胜狮”)指控壁板专利侵权后,为进行技术鉴定而垫付的。之前,因壁板专利被宣告无效,相应索赔金额高达300万元人民币的专利侵权诉讼获胜无望,上海胜狮已撤回对上海中集的专利侵权指控。然而,上海中集和上海胜狮之间历时三年多,转战上海、北京、香港多处法院,涉及众多集装箱制造业巨头的专利角逐才刚刚进入大众视野。金融危机期间,曾一度依靠成本优势崛起的中国集装箱制造业,早已不仅仅是劳动密集和资本密集行业,在做大后努力做强的发展阶段更是技术密集、知识产权取胜之地,并逐渐成为上演专利大战的中心舞台。
    国外引进冷藏箱专利技术,引燃导火索
上个世纪70年代,日本是全球集装箱制造中心。到了80年代,制造基地向韩国、中国台湾转移。90年代,以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以下简称“中集集团”)为代表的中国企业异军突起,凭借成本优势和对行业的准确预期,中集集团在发展过程中,首先在干货集装箱领域纵横捭阖、占据鳌头。而后,1995年,中集集团组建上海中集,进军集装箱领域的中高端领域——冷藏箱。几乎与此同时,同为世界知名集装箱制造商的胜狮货柜企业有限公司成立上海胜狮,并双双于1996年前后投产。
集装箱的全球流通,给中集集团带来了全球的市场,也养成了其遵循国际规则的处事习惯。所以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中集集团进军冷藏箱之时,经过大量研究分析,认定Graaff(格拉芙)不锈钢质冷藏箱和“三明治发泡”技术将代表最新的发展趋势,便以每年近100万美元的专利许可费从德国Graaff技术拥有者德国瓦工堡埃尔策联合公司(以下简称德国瓦工堡)引进了技术,并获得相关专利技术独占许可使用权。
德国瓦工堡公司是冷藏箱70多项核心专利技术的拥有者,1996年后停止冷藏箱制造生产,以收取专利许可费作为主要收入来源之一。
从德国瓦工堡引进技术后,中集进行了一系列技术改进,并在铝质冷藏箱以95%的市场优势独大之时,引领起不锈钢质冷藏箱的发展潮流。时至今日,不锈钢质冷藏箱已基本上成为冷藏箱的标准结构。中国生产了世界90%的冷藏箱,而中集集团和马士基工业集团占据了75%以上的市场,另外还有15%则由扬州通利和上海胜狮把持。
占据全球集装箱领域半壁江山的中集集团很乐意做这个行业领头人,但是他们更要做负责任的行业领头人。“我们每年坚持投入数以亿计的资金进行技术研发,拥有从事研发的工程师近千名,目前共申请专利1000多件。另外,还通过独占许可以及购买等方式,获取了100多项行业核心专利技术。”中集集团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而最具影响的一次专利购买是,2005年5月,中集集团从德国瓦工堡公司一举购买了77项冷藏箱制造和设计专利,从此中集集团占领了钢质冷藏集装箱制造和设计方面的知识产权制高点。“我们付费使用和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别人怎么能不用花钱就照着做?”中集集团这位负责人不解。
记者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专利检索,中集集团获得授权的专利有400余件,其中发明专利85件。上海胜狮授权专利20余件。
“集装箱领域技术含量相对是很低的,很多公司申请了大量专利,其实杂草丛生,大树没有,是可用可不用的。”上海胜狮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这样认为。他说,作为一家外资投资企业,公司一直比较低调,他们也在申请一些专利,但是比较少。
“与德国Graaff技术同时的还有意大利一家公司,他们的技术和德国技术很像,都明显区别于日本整体发泡技术,上海胜狮就是从这家意大利公司引进技术的。”上海胜狮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但是早在2004年10月,上海胜狮因为被指侵犯专利权遭遇“扣箱事件”,在业内引起广泛关注。一家德国企业不惜向上海海关交纳约五十万美元的保证金,指控上海胜狮侵犯专利权,导致其生产的二十个集装箱被扣留在上海海关。而这家德国公司正是德国瓦工堡公司。之前,德国瓦工堡公司已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上海胜狮侵犯其专利权,并向上海胜狮索赔228万美元。
    缘起漏水器专利,各方各执一词
但此次指控的侵权专利并上述壁板专利,而是同为冷藏箱技术体系中的另一项——自动漏水器专利。
早在2003年3月,上海中集的工程师在进行例行的技术调研时意外地发现,多家集装箱制造商在擅自使用瓦工堡的多项冷藏箱专利权,这也正是中集集团向德国瓦工堡交纳巨额专利费获得独占许可的专利,其中就包括自动漏水器专利,该技术在包括美国、欧洲、香港在内的世界20个多个国家都获得了专利授权。
一向以谨慎著称的德国人,经过多方调查取证和向专业律师咨询后,确认上海胜狮侵犯了包括“漏水器”在内的多项专利技术,多次与上海胜狮协商,但未有结果。于是,德方在随后的3个月里,致函给上海胜狮及相关客户,通知集装箱所有权人其集装箱产品侵犯了他们的多项专利权。经协商,另外几家企业在就之前的侵权行为对德国公司进行经济补偿后,都获得了自动漏水器及其他专利的合法使用权。
“有些技术实在简单,漏水器专利在集装箱上,就相当于汽车上的门把手,可以用也可以不用。所谓的知识产权纠纷无一不是市场份额的争夺。”上海胜狮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
其实,“往往就是越简单的技术,实用价值越高,抄袭的人也越多,越需要进行知识产权保护。”中集集团负责人则表示,“我们并非想利用专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遏止对手、抢夺市场;维护我们的知识产权,是想建立尊重技术进步、尊重技术人员的创造这一理念,让集装箱行业内不至于陷入抄袭模仿的恶性竞争。”
诉诸法院,对抗步步升温
2003年8月12日,德国瓦工堡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胜狮提起侵权之诉;随后,德方向中国海关提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海关备案一年后就出现了上述胜狮产品被上海海关扣留一幕。
在被诉侵权后,上海胜狮积极应对,首先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提出漏水器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接着在香港高院以德国瓦工堡商业威胁为由,向德国瓦工堡索赔588万美元,并以无新颖性为由要求法院撤消该专利在香港的专利授权;还向德国法院申请禁令,以禁止德国瓦工堡向他们的客户发警告信。“Graaff技术是德国一个名叫Graaff的人首创的,后来卖给瓦工堡的,他就制造箱申请了很多专利,但对集装箱制造不是很在行,所以前期申请的专利难免存在瑕疵。”上海胜狮表示。
专利诉讼和专利无效请求从来都是一对孪生兄弟,被告侵权人往往以涉案专利不具备专利性而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专利无效。
德国瓦工堡并不示弱,案件审理期间,2004年4月28日,德方收到法院委托专家做出的《技术鉴定报告书》(国科知鉴字200412号),确定被扣押的上海胜狮冷藏箱安装的漏水器对瓦工堡专利的权利要求1构成侵权。随即德方将索赔金额从4.2万美元提高到228万美元。同时,这期间,一开始为节省诉讼程序选择站在幕后的上海中集,作为漏水器专利在中国独家专利被许可人,于2004年11月,就同一漏水器专利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胜狮提起侵权之诉,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及索赔50万美元。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上海胜狮本来是在见招拆招,但为变被动为主动,上海胜狮拿出了“杀手锏”。2004年1月20日,上海胜狮以壁板连接结构专利独占许可人地位,同样在上海第二中级法院对上海中集提起侵权诉讼,并要求停止侵犯壁板专利,并赔偿损失300万元。漏水器专利之争正酣之时,将壁板专利拉下水,显然,上海胜狮很是谙熟兵家之道,进攻是最好的防守。
    壁板失去专利,难解被诉侵权困局
壁板专利纠纷的结局在文章开头早已亮相,但叙说它的由来和过程却主角层出不穷、关系错综复杂。
壁板专利显然来得有些猛烈,与漏水器专利不同,基本上每个冷藏集装箱都会用到,打击面太广,同时胜狮一开始就想以此为筹码和解漏水器的纠纷,是有备而来,欲速战速决,所以几乎不给上海中集喘息的时间。
起诉后,上海胜狮曾主动要求双方协商,但双方在漏水器专利上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协商没有了后文。于是,上海中集同样循着专利侵权“反诉”无效的游戏规则,于2004年2月1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该壁板专利无效申请;同年6月,另外一家德国公司也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该专利无效请求。
其间,曾参与案件技术分析的上海中集一位工程师记忆犹新的是,当时为准备技术材料通宵达旦加班的场景,公司副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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