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维权 >
《十万个为什么》遭遇商标难题
发布时间:2014/12/8 8:58:00    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已面世50余年的青少年启蒙读物《十万个为什么》,是由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少年儿童出版社(下称少年儿童出版社)推出的一套科普图书,该书采用问答形式对各类科学文化知识进行解释,受到广大读者的喜爱。1210日,由少年儿童出版社打造的十万个为什么青少年百科知识互动平台与移动客户端将正式上线运营,《十万个为什么》图书的内容将首次被搬上网络;此外,少年儿童出版社还将于明年1月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推出《十万个为什么》杂志。

 

  然而,以为青少年答疑解惑而著称的《十万个为什么》,却尚未能解答其自身注册商标缺失问题的第十万零一个为什么

 

  记者了解到,少年儿童出版社于2000年提出十万个为什么SHIWANGE WEISHENME”商标在印刷出版物、书籍等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但先后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以该商标直接表示了商品的内容特点、缺乏商标的显著性为由予以驳回。据中国商标网信息显示,该商标流程一栏目前显示为商标无效

 

  维权受困

 

  据介绍,1961年,少年儿童出版社策划编辑推出了第一版《十万个为什么》,该书文章内容一般采用为什么……?的表达方式引入问题,凭借引人入胜的问答形式和丰富的图文内容而独具特色。截至目前,《十万个为什么》一书已先后出版6种版本,累计发行量达1000万余套,共计1亿余册。

 

  随着《十万个为什么》一书的畅销,许多出版商纷纷以十万个为什么字样作为科普读物或其他书籍的书名。记者日前在当当网、京东商城、淘宝网等电子商务平台上以十万个为什么作为关键词进行搜索,结果显示有十万个为什么大全集”“新编十万个为什么”“十万个为什么全知道”“孩子最好奇的十万个为什么等,其中出版者除了少年儿童出版社外,还有天津人民出版社、北京教育出版社、北方妇女儿童出版社、华文出版社等。

 

  对于市场上诸多版本《十万个为什么》图书共存的现状,少年儿童出版社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出版社推出的《十万个为什么》图书具有较高知名度,使其成了书刊市场上遭遇侵权的主要对象之一。对此,少年儿童出版社斥巨资进行维权,国家版权局等于20001月向相关部门发出《关于立即查缴盗版图书<十万个为什么>的紧急通知》,但均未能有效制止盗版《十万个为什么》乱象。为此,少年儿童出版社欲将十万个为什么作为商标提出注册申请,以寻求对十万个为什么获得注册商标专用权方面的保护,却不想商标注册申请遭遇驳回。

 

  显著之殇

 

  据了解,20004月,少年儿童出版社在第16类印刷出版物、连环漫画书、书籍等商品上提出十万个为什么SHIWANGE WEISHENME”商标的注册申请,但被该商标直接表示了商品的内容特点为由遭遇驳回。

 

  随后,少年儿童出版社向商评委申请复审。少年儿童出版社主张,十万个为什么在作为图书名称的同时,已经具备了商标的特征,这主要体现在广大读者已经将十万个为什么同少年儿童出版社联系起来,通过其长期使用,十万个为什么已具有了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具有了商标的功能,因此应被核准注册。

 

  对此,商评委经审理认为,十万个为什么已成为科普读物上常用的书名,将其作为商标使用在书籍等商品上,难以起到区别商品来源的作用,缺乏商标的显著性,据此商评委对少年儿童出版社的主张未予支持,对其十万个为什么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中国商标网信息显示,目前除了少年儿童出版社申请注册的十万个为什么商标外,杭州悦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今年1月在书籍出版、在线电子书籍和杂志的出版等服务上提出了十万个为什么文字商标的注册申请,目前该商标注册申请尚未通过初审;中山市万信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曾于2002年在与电视机连用的娱乐器具、游戏机等商品上提出两件十万个为什么及图商标的注册申请,并均于2004年被核准注册,上述两商标的专用权期限均已满10年,而根据中国商标网信息显示,目前中山市万信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尚未提出商标续展申请。

 

  少年儿童出版社有关负责人表示,少年儿童出版社将不会放弃十万个为什么品牌,其将以纸质书作为基础,衍生出电子书、游戏、动漫等产品,通过各种终端让孩子们随时随地感受科学的魅力,并逐步形成一个以十万为主题的立体产品线。

 

北京中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雷东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书名可以起到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是可以申请注册为商标进行保护的。随着他人越来越多地使用十万个为什么,致使本来在书籍商品上显著性较弱的十万个为什么的显著性更加弱化,甚至逐渐演化成了书籍商品上的通用名称。雷东指出,企业若想将书名作为商标进行注册,要注意自身对相关书名的使用方式以及防止他人抢注问题,使用不当就会有演化成通用名称的风险,一旦进入公共领域就失去了专有性;而防止他人抢注,应在核心类别书籍或与之密切相关的其他类别,如软件、游戏、在线社交等商品或服务上进行防御注册。(本报记者  王国浩  实习记者    )

 

 

(编辑:侯岭)

 

(中国知识产权报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主办单位:中国知识产权报社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10364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