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玉萍】
发布时间:2017/8/29 11:33:00 新闻来源:
对于版权运营的推动,国家版权局首先确定了作品自愿登记制度,版权是自动产生原则,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就拥有版权。正是由版权自动产生特点,使版权权属的界定产生一定的困惑,在这种情况下,从1994年国家版权局颁布作品自愿登记办法、建立作品自愿登记制度以来,我国著作权登记总量大幅度增长。2013年,全国著作权登记总量突破了100万件;2016年,我国著作权登记总量突破200万件。但实际上和我们整体的版权作品数量相比,这样的数字还是比较少的,近些年我国也在不断完善这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