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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盗版盯上课外读物这块“香饽饽”
发布时间:2018/5/9 8:42:00    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近年来,课外读物受到追捧。当当网发布的数据显示,课外读物销售增幅超过100%,其中《傅雷家书》销量增长9倍,《海底两万里》销量增长3倍,《笠翁对韵》《三字经》《弟子规》等蒙学读物在去年销量增长5倍的基础上,今年又增长4倍。课外读物市场激增的同时,也让盗版盯上了这块香饽饽。淘宝网上售卖的课外读物不少出现了盗版书,而且畅销课外读物还出现了不同版本的盗版图书。

 

  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知名辞书和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被侵权的情况不少。商务印书馆版权与法务部主任张仲彬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介绍,从著作权法角度来看,一般来说,按正规出版社的原始版本复制的非法出版物,会侵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出版社的版式设计专有权和专有出版权,出版社依据合同取得的其他合同权利,如信息网络传播权,还会侵犯出版社对原始版本可能拥有的其他权利,如封面设计的著作权、出版社名称及书名的商标权等。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赵虎律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盗版图书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是盗用正规出版社之名,出版还在著作权保护期内的图书,这种情况下既侵犯了出版社的著作权,也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一种是盗用正规出版社之名,出版不在著作权保护期内的图书,这种情况下只侵犯了出版社的著作权。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进入公版领域的课外读物,虽然作者的财产性权利消失了,但其人身权利还存在,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保护,盗版图书对其随意篡改、分解,然后进行出版,会侵犯作者的上述权利。

 

  课外读物与一般的文学作品不同,具有更强的文化传承与教育功能。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副教授何隽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课外读物的出版发行要更强调品质,保证出版质量,同时也要考虑到它承担的教化功能,对于那些已经超过作品保护期的作品,在确定价格时应该充分考虑到普通家庭的消费力,在品质保证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价格。

 

  为了保证质量,杜绝侵权风险,何隽建议,出版发行课外读物应根据其不同类型,进行合法授权。她解释说,对于独立作品,作者享有完整的著作权,出版时只需要取得该作品著作权人的授权。对于汇编作品,出版者需要获得双重授权,比如故事汇编、散文集、优秀作文选等,不仅要取得汇编作品著作权人的授权,还需要取得其中每一个独立作品著作权人的授权。对于在保护期内的作品,作品的出版发行都要获得著作权人或其继承人的授权。对于已经超过保护期的作品,出版发行不再需要获得授权。考虑到课外读物中有不少是唐诗宋词等经典作品,对于此类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任何有资质的出版社都可以出版发行。另外,还有一些外文作品,虽然原著已经超过保护期,但是中文翻译版仍在著作权保护期内,这时对原著进行翻译不再需要获得许可,但是出版中文翻译版时仍需要获得翻译人,也就是翻译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本报记者侯伟)

 

 

(编辑:高云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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