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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产审判:走出创新保护的“中国道路”
发布时间:2018/12/19 14:41:00    新闻来源:人民法院报

  40年前,一声惊雷,震动华夏九州。


  改革!开放!东方巨龙从沉睡中醒来,开始了震撼世界的腾飞之路。


  经济的迅猛发展需要强大的助力,这一助力就是科技创新。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1988年,邓小平同志提出了这一著名论断。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第一动力,而科技和创新需要强大的保护,这就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40年翻天覆地,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起步,随着巨龙腾飞的速度迅猛发展,与世界接轨,与时代同步,建立起了司法主导、保护有力、体系完善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机制,走出了一条知识产权保护的“中国道路”。


  从无到有,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起步


  1985年,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宗专利纠纷案件,开启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时代。


  在此之前,与改革开放同生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已经实现“有法可依”。


  1979年7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通过并实施,其中第五条规定:“合营企业各方可以现金、实物、工业产权等进行投资。”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知识产权第一次在法律中获得承认。


  起步已呈迅猛之势。


  1982年8月,商标法通过;1984年3月,专利法通过;1990年,著作权法通过。


  知识产权获得了全面的法律保护。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也在同步发展。


  1986年,法院开始对知识产权案件进行统计,当年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85件,1999年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098件,到了2008年已达到22308件, 2017年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更是达到了225678件。


  从有到强,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接轨


  1995年,因未经许可在系列丛书中使用了美国迪士尼公司享有著作权的动画形象,北京少年儿童出版社被美国迪士尼公司诉至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北京少年儿童出版社停止发行涉案丛书,并向美国迪士尼公司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


  这是1992年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生效之后,全国首例据此审理的案件。


  美国《纽约时报》评论称,该案的审理标志着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已经达到了新的高度。


  也就是在这一年,世界贸易组织开始运行,中国正式提交了“入世”申请。


  也就是在第二年,最高人民法院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从此走上了专业化的道路。


  1995年至2001年,六年时光如梭。


  为了符合世贸组织中《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的相关精神,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进行了重大修整。


  著作权法三次修订、海关法修订、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修订……知产保护的立法已经与国际接轨。


  司法亦同步而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知产保护的高歌猛进,为2001年中国顺利“入世”提供了重要助力。


  2007年,一起被称为“中国WTO知识产权争端第一案”的知识产权案件,被广泛报道。这一年的4月10日,美国向WTO提出磋商请求,认为中国在知识产权的版权保护、海关措施、刑事门槛三方面不符合TRIPS协定等相关规定。经过专家组的裁决,两年后,WTO争端解决机构宣告此案终裁,对美国的诉求支持与驳回各半。


  这是中国第一次正面应对来自国际的知识产权保护质疑,中国“入世”前后立法、执法方面的不断完善,为此次争端中部分胜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条条法律的修订、一个个文件的颁布、一件件案子的判决……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一点一滴地进步着,追赶着世界强国的步伐,成为经济发展的强大助力和后盾。


  从强到专,建立专门法院开展专业审判


  2014年12月1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敲响首槌。


  这是一起原告浙江维康药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发明专利权无效的行政纠纷案件。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决定,提出“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


  2014年11月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揭牌;12月16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揭牌;12月28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揭牌。


  2017年至2018年,南京知识产权法庭等16个跨行政区域管辖的知识产权法庭成立,这意味着,中国的知识产权审判已经迈入了从强到专的新时代。


  有了专门的法院法庭,还要有专门的法官。由于知识产权案件的特殊性,对法官的专业要求非常高。


  四十年栉风沐雨,中国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已经成长起一批以宋鱼水为代表的优秀知识产权审判专家,形成了一支真正职业化的法官队伍,他们在不断完善的司法体制和程序机制中接受规训,在个案中反复操演,累积了丰富的经验知识,这是一笔弥足珍贵的知识财富。


  中国也已成为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量连续七年位居世界第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17年度报告指出,中国已成为世界知识产权发展的主要推动力。


  2016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公开宣判“乔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共10件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任审判长。


  这是一起广受国内外关注的涉外知识产权类案件,宣判现场吸引了国内外多家新闻媒体的记者、当事人代表和社会公众、有关国家的驻华使节以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组织代表旁听。


  此案的庭审在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中国庭审公开网以及新浪、网易等多家媒体同步进行了直播。


  该案的审理向全世界展现了中国司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仅体现了司法公开,更体现了司法的自信。


  2018年2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这是党中央出台的第一个专门面向知识产权审判的里程碑式的纲领性文件,确立了新时代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改革目标和重点措施,夯实了知识产权司法事业的理论、制度和组织基础,为新时代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事业的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对于全面加快我国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进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为落实《意见》,2018年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由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庭,统一审理专利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民事、行政上诉案件。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


  紧随改革开放的脚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从无到有,从有到强,从强到专,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审判道路,助力国家创新发展,打造科技强国。(沈 荣)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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