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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断更节”的反思:应建立利益平衡机制
发布时间:2020/5/9 14:47:00    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4月27日,稳据中国网络文学市场“半壁江山”的阅文集团正式对外宣布,包括联席首席执行官吴文辉在内的核心管理层将进行大换血,由现任腾讯集团副总裁、腾讯影业首席执行官程武出任阅文集团首席执行官和执行董事。这引起资本市场不小的震荡。


  紧接着,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在新管理团队上任的第二天,网传新管理团队更改了阅文集团与网络文学作者之间的“创作合同”,其中不少条款颇具争议性,涉及著作权买断、推行免费阅读模式、限定非雇佣关系等内容。这一系列“霸王条款”经曝光发酵后,很快便遭遇到大量网文作者的抵制,其认为这些条款可能会剥夺作者维护自身作品著作权的权利,免费阅读模式的推行也会对作者的经济收益造成巨大影响。不少网文作者遂于5月5日在微博、知乎等社交平台联合发起“55断更节”抗议活动,引发社会舆论广泛关注。


  近年来,我国网络文学产业发展势头强劲,网络文学生产机制逐渐成型,网文IP衍生开发热潮涌动,人们对于网络文学作者的关注日益增加,网络文学作者对于自身作品的著作权等相关权益保护也越发重视。这也是此次“55断更节”事件能引发网络文学作者大范围响应的重要背景因素。再聚焦“新合同”的争议点,不难发现,网络文学作者集体发声寻求解决的多是产业积病:一直以来,网络文学作品的使用环境都比较复杂,包括抄袭挪用、同人创作、影漫游改编等多种情况,进而牵扯出版权归属、作者署名、获酬分成等多重问题。这些均需要网络文学平台与作者通过平等对话、互表诉求、有效约定来协调解决。


  对此,阅文集团新任管理团队于5月6日同多位作家代表开展了首场作家恳谈会,阅文集团新任CEO程武首先澄明,作为此次事件导火索的“新合同”,实际是阅文集团于2019年启用的合同,确实存在遗留的不合理之处,应该也必须修改,应将网络文学作者的应有权利明确列于条款中。


  对于最受关注的“著作权买断”条款,程武表示,事实上,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两部分,其中,著作人身权是作者不可转让、不可剥夺的权利,阅文集团绝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分享或获取这种权利;而对于包括改编权等各种衍生权利在内的著作财产权,阅文集团将为作者提供授权权限的自由选择,进而为作者授权匹配对应的权益。


  笔者认为,从当前网络文学市场呈现的对话格局来看,网络文学作者面对平台时的议价能力存在层级之分,权利与资源之间的取舍也有差异。需要承认的是,在此情况下,网络文学平台将网文作者的一些经济权利或著作财产权握入手中,并返还网文作者一些资源性质的既得利益,是符合双方运作需求的。当然,这并不是说网络文学平台就可以大包大揽剥夺作者的应有权利、制定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条款。同样,网络文学作者可以且应当根据自身权利需求“据理力争”,积极维护相关权益。在这种议价话语权逐渐趋向平衡的过程中,基于公平原则协商制定能够反映双方真实意思、明确约定到细则的著作权相关合同或普通民事合同,就显得格外重要,这将是保障网络文学作者能够获得对等权益的重要依据。


  关于免费阅读模式的发展方向,程武明确表示,既有的付费阅读模式会继续巩固并做大,在未来考虑免费模式时,也会为作者保留自由选择的机会,并明确作者的收益。在笔者看来,付费机制的建立是促使我国网络文学繁荣、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这是反反复复在平台、作者、读者之间磨合博弈而形成的不易成果,很难也不应该被免费阅读模式简单粗暴地推倒回原点。免费阅读模式更应该作为面对不同产品渠道、用户群体及阶段需求的辅助手段,在免费模式下,作者的收益体系也应随之得到调整。


  网络文学作者们希望通过“55断更节”,能为网络文学作品的版权保护现状以及网络文学市场的对话格局,带来一些实质性改变。这也促使平台方不得不正视行业约定的失衡,及时思考并给出对策以回应网文作者的普遍需求。网络文学平台和作者之间是鱼水关系,相互扶持与理解才能不断做大产业蛋糕。(李杨芳)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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