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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巨头诉争“无油炸锅”专利
发布时间:2013/8/28 9:31:00    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感谢飞利浦公司,是他们让我们更加强大!让我们不再惧怕世界级的巨无霸!”近日,飞利浦优质生活有限公司(下称飞利浦公司)诉上海乐扣乐扣贸易有限公司(下称上海乐扣乐扣公司)、慈溪市宏邦电器有限公司(下称宏邦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案一审被驳,上海乐扣乐扣公司的代理人之一、宏邦公司技术开发总监侯昭勇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激动地表示。

2011年底,飞利浦无油空气炸锅率先上市,2012年,因认为上海乐扣乐扣公司专卖店出售的标有乐扣乐扣商标的电烤炉产品侵犯了其无油空气炸锅相关专利权,飞利浦公司将上海乐扣乐扣公司、宏邦公司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法院一审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空气炸锅引发专利战

油炸食品深受许多人的喜爱,但过多的油脂也让人“吃不消”。人们开始研发一种新型的无油“空气炸锅”烹饪无油的油炸食品,它让人体验美食之余,不用担心油脂带来的健康问题。

据了解,空气炸锅的原理是使空气通过顶部烘烤装置快速加热;通过大功率风扇在食物篮内部生成急速循环的热流;食物篮内侧部特制的纹路形成旋涡热流,全方位360度接触食材表面,快速带走加热产生的水汽三大功效协同起效,从而在表面形成金黄酥脆的表层,达到煎炸的外观和口感。

2007618日,荷兰卡瓦林烹饪系统有限公司在中国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名为“制备食品的设备和用于该设备的空气导向件”的发明专利申请,2012125日,该专利申请获得授权。2012227日,飞利浦公司获得涉案专利在中国范围内的独占许可权。依据该专利,飞利浦率先制造的无油空气炸锅在市场上颇受欢迎。

随后飞利浦公司发现上海乐扣乐扣公司在实体经营店以及网上商店销售一款类似空气炸锅的电烤炉产品,该产品贴有“乐扣乐扣”的商标,其制造商为宏邦公司。飞利浦公司认为,该款产品落入了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构成对自己专利权的侵犯,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销毁尚未售出的侵权产品以及制造侵权产品的专用设备、模具,并赔偿经济损失等共计300万元。

上海乐扣乐扣公司在庭审中表示,其销售的产品来源于宏邦公司,涉案的电炸锅产品是宏邦公司采用自己的专利技术制造,未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

“涉案的电烤炉的技术方案是我们参考欧洲专利技术方案基础上改进形成的,并已经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名称为‘一种螺旋风的新型炸锅’,申请日为201110月,授权日为20127月。”侯昭勇表示。

与此同时,宏邦公司针对涉案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20134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了口头审理。20137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就该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查决定书,决定维持专利权有效。

法院当庭比对技术特征

“宏邦公司的电烤炉中,没有‘食品制备室的上半部分’的技术特征,不具有上方空气排出口;与原告产品相比,风扇作用不同;也不具有空气导向装置;凸底壁作用不同,因此不构成专利侵权。”侯昭勇认为。

综合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法院认为,本案首要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的涉案电烤炉产品是否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鉴于飞利浦公司主张保护的权利要求59121315均系引用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故应当首先判断被控侵权产品有无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的保护范围。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法院认为,涉案专利中的内壁分为上下部分,其中上方部分半包裹热辐射装置,并在中间留有空气排出开口;风扇、空气导向装置、空气导向构件均是功能性技术特征,其中风扇用于使热空气顺次地移动穿过底部壁、食品制备室以及排出开口。

经比对,宏邦公司的产品只有下半部分内壁,而无上半部分内壁,故缺少“带上方空气排出开口的内壁”这一技术特征。由于这一技术特征的缺失,当风扇工作时,无法实现“使热空气顺次地移动穿过底部壁、食品制备室以及排出开口”的功能。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既不相同也不等同,未落入权利要求1的保护范围。由于权利要求59121315均系引用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故在未落入权利要求1保护范围的情况下,已无必要比对该些从属权利要求。

因此,法院对飞利浦公司主张两被告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涉案专利的电烤炉产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以及合理费用300万元,销毁尚未售出的侵权产品以及制造侵权产品的专用设备、模具的诉讼请求均不予支持。一审驳回了飞利浦公司的诉讼请求。

专利之战源于市场之争

据记者了解,飞利浦公司的无油空气炸锅产品销售初期的价格为1800元左右,而上海乐扣乐扣公司和宏邦公司涉案电烤炉的价格仅为1200元左右。涉案电烤炉曾经登陆东方卫视的电视广告,短短30分钟,销售出800余台。

“随着人们对健康生活的不断追求,无油空气炸锅作为市场的‘新宠’,市场潜力无限。从飞利浦公司率先推出无油空气炸锅后,继而中国和韩国的一些公司推出类似产品就可以看出。而此次飞利浦公司提起诉讼,不得不说,飞利浦公司是想利用专利手段占领市场,排挤对手。”相关人士表示,然而,这对于消费者是有利的。同类产品的出现可以使市场竞争更加充分,消费者的选择面更广。

“飞利浦公司作为全球拥有十多万员工的全球500强跨国大集团,对于我们不到100人的民营企业来说就是大象和蚂蚁。动辄用强大的专利诉讼团队围堵扼杀极富有创造力的民企,对我们来说是极不公平的。飞利浦公司的诉讼对我们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让我们错失了很多进入市场的机会。我们这样小型民企依靠的是我们的创造力和灵活性,是我们的创新优质的产品赢得我们客户的信赖!”侯昭勇表示,宏邦公司的电烤炉前期研发也用了1年时间。除了申请了“一种螺旋风的新型炸锅”的专利外,还申请了“一种新型无油油炸锅”“一种冷热风隔离的无油炸锅”“新型油炸锅电热管固定结构”“一种新型炸锅的风叶联接”4件专利。“我们感谢对手,感谢飞利浦公司,是他们让我们更加强大,让我们不再惧怕世界级的巨无霸,是他们让我们小企业学会了怎样更能保护好我们自己!”侯昭勇表示。(记者  胡 嫚)

 

(编辑: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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