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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邮”能否破解电子邮件出证难题?
发布时间:2014/7/25 9:33:00    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电子邮件中的投稿能否成为著作权权属的有力证明?记录商务往来的电子邮件法院审判中可否采信?当电子邮件成为日常交流甚至商务洽商的重要方式,这些问题就变得尤为迫切。虽然20131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已将电子数据作为单一证据类别,然而,电子数据因为易改无痕,且难以固化呈现,无法卷宗归档,依然很难得到法院的认可,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大难题,也成为知识产权权利人维权的障碍。

近日,网易邮箱与中国互联网协会联合发布网易“公正邮”,结合浙江省杭州市安存科技公司(下称安存科技)的电子数据公证解决方案,为互联网用户提供专业的电子邮件证据留存、取证以及出证一站式服务,它能否为司法实践中的电子证据审查带来便利,引起业界广泛关注。

电子数据取证困难

法律实践中,当事人在发生争议后将电子邮件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时,往往很难被认定和采纳。主审过苹果与深圳唯冠iPad商标案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邱永清介绍,在iPad商标案中,原被告一个在中国,一个在英国,双方提供的证据都是电子邮件的内容,当一方提供邮件内容时,另一方会立即反驳,内容可随时修改不真实,这为审判中的事实认定带来了很大挑战。他表示,如果技术发展能将电子证据固定化,使法官认同它的客观、公正性,必定会给司法实践中电子证据审查认定带来极大帮助。

为了取证,发件人若按照传统公证的方式,到公证处将所写邮件进行公证,也会遇到操作中的难题。北京市方圆公证处主任吴凤友表示,公证处所能公证的只是此时此刻的固定数据,并不能保证在此之前,邮件是否做了修改。如果要更强的证据力,将写邮件、发送、接收整个过程进行公证,成本比较大。

另一种比较权威的取证方法是公安、检察院或法院到电子邮件运营商处调取电子邮件的原始电子数据,作为定案依据。但这种做法也存在取证成本过高、受限于公证员互联网技术知识等问题,导致绝大部分当事人的诉求无法得到满足,正当的法律权益得不到保障。

公证邮箱待获认可

网易“公正邮”上线后,网易公司根据当事人请求和合作公证处的约定,将进入网易电子邮件后台数据库的权限开放给合作公证处,便于公证机构直接调取原始电子数据,从而保障被证内容的真实性、实时性和完整性。“公正邮”服务在用户发送和接收邮件的同时,实时留存邮件原始文件,用户可以随时登陆网易邮箱进入“公正邮”列表进行证据查询管理,并可通过安存电子邮件保全系统快捷申办公证,可覆盖写邮件、发送到接收整个过程,随后至公证处凭身份证及邮箱所有权证明出具公证书。

安存科技首席架构师徐敏介绍,一个证据是否能得到采信,关键在于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虚拟的电子数据往往因为真实性无法验证而不被采信,在网易“公正邮”的解决方案中,数据都是实时同步的,数据生成的时候就保留在数据库里面了。数据库是银行级的,系统对应的后台是公证机关,建立了专用的VPN通道,公证机关直接到数据库调取原始的数据与底层的代码,以保证一个证据从生成到存储、取得这三个环节形成闭环。

网易VIP邮箱产品总监肖钰妍介绍,网易“公正邮”将首先在网易VIP邮箱、网易企业邮箱上线,未来将逐步扩大到网易免费邮箱。第一批合作的公证处将覆盖全国18个省,今年年底将逐步扩大全国所有省、直辖市和自治区。

为了解决电子数据取证和保全问题,包括安存科技、重庆邮电大学等在内的国内公司和研究院都开始了积极探索。重庆邮电大学法学院院长熊志海表示,现在已进入电子数据时代。电子数据保全系统,既要采取技术手段将电子数据的信息固化,也要以加密手段避免任何人能对其修改,这是最为重要的。网易“公正邮”已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但这个路程依然漫长、艰巨。(记者  刘 仁)

 

(编辑: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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