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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樊凡被侵权事实成立 被告当庭推卸责任
发布时间:2014/9/17 7:27:00    新闻来源:网易娱乐

  樊凡所属经纪公司状告广东联通和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侵犯其音乐著作权一案。近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初审。

 

  在开庭中,原告樊凡所属经纪公司在把证据陈述之后,结果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被告方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和广东联通公司开始互相推卸责任,广东联通认为:联通公司所提供的樊凡所属的音乐是在经过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审核之后,才将这些音乐“上线”的。从而因由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承担主要责任。而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则表示联通公司根本没有给他们审核关于侵权的这一批歌单,而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则表示不会把根本没有版权的歌曲发给联通让他们“上线”。

 

  与一般的网站“上线”有所不同的是,广东联通公司的“上线”是采取铃声下载销售,即手机客户通过向广东联通公司付费后,联通公司向客户交换铃声使用权的方式,以此谋利。联通在不支付音乐所有权人版权费的前提下擅自开卖的做法严重侵犯了音乐人的合法权益,也不符合社会道义。从长远来看,这种做法也将进一步恶化当前音像制品发展的生态圈,最终损害各方共同利益。

 

法院当庭表示侵权事实成立并要求被告双方提供证据,但是双方暂时都没有拿出有说服力的证据,法院要求被告双方必须于下周内将有关证据送到法院。有关这一案件的后续情况,本站将持续关注该案件的发展并会及时向社会报道。

 

 

(编辑:曹越 实习编辑:曹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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