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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家网店 宣传“驰名商标”被查
发布时间:2014/9/18 11:12:00    新闻来源:东南早报

“从目前网络市场监管情况看,泉州市‘驰名商标’权益人共开办273个网站(网店),其中121个仍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网络广告宣传……”近日,记者从泉州市工商局编发的《驰名商标企业网站广告宣传违法信用风险分析报告》上看到,驰名商标用于商业活动的现象仍然存在。

 

今年51日,正式生效的新《商标法》明确规定,“驰名商标”字样不得用于商业活动中。这就意味着,如果继续将“驰名商标”用于商业活动中就要受到严厉处罚。为规范驰名商标企业网络广告行为,泉州市工商局对全市124个驰名商标权益人开办的273个网站监测,排查发现其中93家企业的121个网站网店存在4类驰名商标违法广告行为。随后,工商部门通过约谈、上门指导、发放报告等方式,督促提醒企业及时修改、删除违法广告,规避违法失信风险。

 

另外,工商部门通过对人才中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检测,排查采集52个人才中介服务网站(网络频道)信息,分析发现该行业普遍存在主体资质违法、使用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等问题,并有针对性执法予以规范。此外,该局还先后对网络团购、网络医疗机构等组织专项监测,开展专项整治。

 

作为福建省民营经济发展龙头城市的泉州,2013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000亿元,2014年泉州市获批成为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通过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基本掌握全市920户个体经营户、4096家企业经营网站(网店)的基本数据。

 

据统计,今年初以来,全市工商系统已查办网络交易违法案件136件,罚没金额139万元,有力净化了网络商品交易市场。(记者 李菁 通讯员 苏晓晖 姚振群)

 

 

(编辑:曹越 实习编辑:曹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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