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诉北京姿美堂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一案。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诉称,“东阿阿胶”是其享有排他使用权的注册商标,同时也是企业字号,北京姿美堂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的“姿美堂旗舰店”销售产品的介绍中,擅自使用“东阿阿胶”字样,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故请求法院判令北京姿美堂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其经济损失20余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胡姝阳)
(编辑:侯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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