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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分配立新规
发布时间:2014/10/22 9:50:00    新闻来源:本网综合

 

 

拨乱反正:

 

政府不再直接管理科技项目 由管理平台统筹

人民日报

 

  ●改革针对所有实行公开竞争方式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占到中央财政民口科研经费一半以上

 

  ●新设立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瞄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的重大、核心、关键技术问题

 

  ●负责科研项目具体管理的专业机构,将采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并接受监督、审核和评估

 

  由科技部、财政部共同起草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即将发布实施。《方案》提出,政府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而是通过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宏观统筹,依托专业机构来具体管理。

 

  科技部、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就《方案》的内容、实施意义和进度安排等,进行了解读。

 

  科技计划整合成5类,解决科技资源“碎片化”,更加聚焦国家目标

 

  科技计划是国家引领和指导科技创新的重要载体,体现了国家意志、政策取向、战略布局和发展重点,对全社会的科研活动具有风向标和指挥棒的作用。

 

  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司长张晓原说,目前的科技计划是改革开放以来,服务于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先后设立的,解了燃眉之急,取得了一大批成果。但不同计划之间缺乏统筹设计、通盘考虑,科研经费多头管理,“九龙治水”的局面,引发项目重复申报等问题。

 

  他认为,科技计划体系的诸多问题,突出表现在科技资源“碎片化”和取向聚焦国家战略目标不够两方面。这也反映我国当前科技宏观管理体制和政府部门的职能定位,与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要求不适应。

 

  据介绍,《方案》将优化整合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建立科技资源配置的新机制,形成高效运转的治理体系。新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体系,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和基地与人才专项。

 

  不同科技计划将有明确的分工,比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持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增强我国源头创新能力;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则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产品和重大产业化目标,在设定时限内进行集成式协同攻关。

 

  张晓原介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设立,是《方案》的亮点和重大改革举措。

 

  当前,从“科学”到“技术”到“市场”的演进周期大为缩短,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等边界日趋模糊,成果转化更加迅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正是为适应这一新形势而部署的。根据《方案》,新设立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将整合国务院各相关部门现有的竞争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瞄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主要领域的重大、核心、关键技术问题,以重点专项的方式,从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使其中的基础前沿研发活动具有更明确的需求导向和产业化方向。

 

  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认为,新的科技计划体系,明确了各类计划的边界,解决了重复交叉、定位不清的问题,打破多头管理、科研人员四处跑项目的局面。同时,新的科技计划管理方案,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整合,激活了存量,使有限的中央财政民口科研经费更加聚焦国家战略目标,集中力量办大事,着力突破制约发展“卡脖子”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

 

  张晓原说,体制机制障碍成为制约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因素,中央把优化整合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列为当前着力推进的改革任务,就是要以科技计划改革为突破口,带动科技其他方面的改革向纵深推进。

 

  政府抓战略、规划、政策和监督,专业机构管理科研项目

 

  按照《方案》的总体目标,本次改革要强化顶层设计,打破条块分割,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以目标和绩效为导向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体制。

 

  为此,《方案》提出推进优化整合的五个原则,即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明晰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和坚持公开透明和社会监督。

 

  在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中,《方案》明确要求,政府各部门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不再管理资金和项目的具体分配,重点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监督。科研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由专业机构负责。

 

  张晓原说,政府不直接管理项目,是我国科技管理方式上的重大转变,也是对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重大挑战。

 

  赵路说,政府不直接参与项目管理,将重点放在规划、布局、管理监督上,不仅有利于杜绝“跑部拿钱”的现象,还能倒逼政府转变职能,为科技创新提供好的服务。他说,依托专业机构管理科技项目,是国际上主要国家的通行做法。专业机构的设置又有多种模式,有的独立于政府部门之外,有的隶属于政府部门,还有委托社会化的非营利机构管理。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当前,主要依托现有具备科研管理专长的单位进行改造,形成若干符合要求的专业机构。随着科技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深化,将促进专业机构逐步市场化和社会化。

 

  张晓原表示,按照《方案》,将制定统一的专业机构管理制度和标准,专业机构要接受监督、审核、评估。专业机构将采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而不简单的是某一个部门的下属单位。

 

  《方案》还要求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除明确规定依托专业机构管理项目外,还提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将负责审议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布局与设置、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的设立、专业机构的遴选择优等事项。此外,还将设立战略咨询和综合评审委员会,统一对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提供决策咨询。

 

  张晓原表示,联席会议由科技部牵头,财政部、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参加,部门和人选都固定下来,将会经常沟通,审议科技规划、调整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今年启动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建设,2017年完成体系整合优化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改革针对的是所有实行公开竞争方式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它们占到中央财政民口科研经费一半以上,但不包括稳定支持的项目。

 

  张晓原说,由于本次改革涉及现有科技计划体系的调整和相关政府部门科技管理职能的转变,较为艰巨和复杂。将按照整体设计、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开展,通过撤、并、转等方式,对现有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按五类进行优化整合,大幅减少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数量,整合形成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按照新的组织实施方式运行。

 

  据介绍,2014年启动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对部分具备条件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进行优化整合,在重点领域先行组织部分重点专项进行试点。2015年至2016年,基本建成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基本完成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优化整合,实现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安排和预算配置的统筹协调。经过3年的改革过渡期,到2017年,全面按照优化整合的新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体系运行。届时,现有各类科技计划经费渠道将不再保留。

 

  张晓原说,在3年过渡期内,对已经立项的研究项目将按照原有办法管理,直至完成结项。在此改革期间设立的新项目,将遵照《方案》的新管理方式施行。

 

  赵路表示,科技体制改革是一个全方位的过程,今年3月份,《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是对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做出的改革部署,本次主要是针对科技计划顶层设计和政府职能调整的改革。未来还将出台推进国家重大科研设备开放共享等多方面的改革,从改革中要红利,推动科技创新,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喻思娈)

 

 

经费乱象:

 

一年5000亿元科技支出去哪了——中央将整治科研经费乱象

新华网

 

 

  (新华视点·“钱去哪儿了”系列之六)一年5000亿元科技支出去哪儿了?

 

  ——中央将出台新规整治科研经费乱象

 

  近日,多名院士、大学教授因陷科研经费腐败丑闻被查,科技投入问题再次成为社会热议话题。几乎与此同时,《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获批,有力地回应了公众关切。有专家称,这一方案的出台,意味着我国科技投入的管理将出现历史性转折。

 

  根据全国政协的一份统计材料:2013年,全国公共财政科技支出超过5000亿元,而1978年这一数据仅为52亿多元,不到40年,我国的财政科技投入增长了近100倍。”

 

  与巨额投入形成鲜明对比,是近年来,我国真正世界级的科研成果和大师级的科学家还鲜有出现。那么,巨大的科技资金到底流向了何处?

 

  “碎片化”“聚焦难”令科研资源利用效率低

 

  天河系列高性能计算机、探月工程、蛟龙号深海载人潜水器、超级水稻……改革开放以来,863计划、97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科技计划等取得了一大批举世瞩目的成果。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这些年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的产出与国家发展的要求相比还远远不够,突出表现在科技计划碎片化和科技项目取向聚焦不够两个方面。”科技部科研条件和财务司司长张晓原说。

 

  张晓原认为,长期以来,我国的各种科研计划针对不同的问题提出,分别由不同的部门管理。各部门之间缺乏互相沟通协调,由于计划的多头管理,各部门通气不够,条块分割造成资源配置碎片化,导致科研项目聚焦不够,项目多头申报。

 

  2014年上半年,中央巡视组在对复旦大学的专项巡视中发现,该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混乱现象突出:经核查,2008年至2013年,复旦大学有25个项目在同一时间多渠道申请获得资助,属于重复申报课题。而业内人士表示,类似的情况在各家大学和科研机构内均不同程度存在。

 

  资源配置“碎片化”导致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科研项目目标聚焦不够。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副司长田保国介绍,以当前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大气污染科研项目为例,就存在重复交叉问题:自身部门已经立项的和即将立项的重复,各个部门之间也存在重复立项的问题。原先至少有8个部委参与、193个立项,其中很多是重复立项,经过整合后去掉了18个项目。

 

  根据财政部的统计,近8年来,我国科技研发资金投入已经接近3万亿元。而与此相对应的是,学术成果和技术创新并不尽如人意。在基础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领域,我国和世界科技强国差距明显:目前我国的基础研究投入不到科研支出的5%,远低于创新型国家15%以上的比例。不用说中国科学家与诺贝尔奖等国际重要科研奖项屡屡失之交臂,即便是写出了数量不少论文的科研成果,其质量也不容乐观: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的统计显示,我国每篇国际科技论文被引用次数平均6.92次,而这一数据的世界平均值为10.69次。

 

  科研经费监管失控,“跑冒滴漏”流失严重

 

  近年来,随着科研经费的增加,不少人把科研经费当做“唐僧肉”,“跑冒滴漏”严重,甚至有人想方设法中饱私囊,最终锒铛入狱。

 

  那么,巨额的科研经费是如何通过层层审计监管,最终被人贪腐流失的呢?记者对近期一些典型案例进行了梳理:

 

  虚列劳务费用——2010年9月至2011年6月,曾任北京邮电大学软件学院院长的宋茂强在担任北京邮电大学“面向新型网络应用模式的网络化操作系统”子课题的团队负责人期间,利用审批和分配科研资金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以虚列劳务人员名单的方式,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央财政资金68万元被私吞,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收集发票冲账——原山东财政学院“微山旅游规划”和“傅村镇旅游规划研究”课题组,以差旅费名义分37次报销各地到佳木斯的单程火车票1505张,金额28.36万元,占2008年至2011年该项目拨入经费57万元的49.75%。

 

  借壳套现——原浙江大学水环境研究院院长陈英旭,利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苕溪课题”总负责人的职务便利,采用编制虚假预算、虚假发票冲账,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国拨科研经费900余万元冲账,划拨到自己实际控制的“壳公司”账户上。

 

  面对触目惊心的科研经费贪腐案例,不少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认为,一方面是科研经费在监管上存在漏洞,另一方面则是体制滞后迫使科研人员不得不违规操作。

 

  浙江大学一名教授说,学校对科研资金的管理态度,基本上是谁搞到的资金由谁负责。拿到科研资金之后,学校提取一部分管理费,剩下的基本上就是科研项目负责人说了算。

 

  至于科研资金怎么花,虽然也有规定,但这些规定基本形同虚设。比如,这位教授说,他曾做试验需要用到一种压缩机,因为一些特殊的要求,只能找厂家进行特殊改造,费用4万多元,比普通的价格高4倍。去报账不能过关,最后只好另外找一些发票才解决。

 

  山东省科学院一名材料学专家说:“发达国家对科研资金的管理更注重结果管理,也就是说提出一个科研目标,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具体怎么花钱,科学家有很大的自由度。而我们国家对科研资金的管理属于过程管理,在申请项目的时候,就定下来钱怎么花。只要花钱过程中不出问题就行,至于出没出成果,反而没人真正关心。”

 

  政府放手具体项目管理,杜绝“跑部钱进”

 

  “科研经费腐败频发,跟现有的科研管理体制的行政化有关。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表示,行政权力直接控制了科研操作,缺少专业的评估机制。在课题来源上,存在着严重错位,没有权力的科研人员拿不到经费,为了拿到经费只好采取贿赂等方式,整个行业完全被扭曲。

 

  储朝晖说,香港科技大学实现了经费和科研人员不见面的机制。行政人员为研究人员提供服务,研究人员不会与供货方接触,只需要向行政人员提出要求,经过评估后,行政人员实现其要求,行政人员对此还要留据备查,这种经费管理经验值得借鉴。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需要建立学术同行评价机制,转变对研究人员的行政性考核,一改当前的量化评价指标。同时,取消科研提成制度,科研人员的待遇不与申请课题经费挂钩,而是实行年薪制,“在国外,年薪制和终身教授制度、学术自治,是保障学术自由,激发学者科研创造活力的最基本制度”。

 

  张晓原表示,此次改革将明晰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重点支持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共科技活动,对其他量大面广的、企业自主的项目以普惠性政策和引导性为主的方式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和成果转化。

 

  政府将在顶层依托专业机构管理项目实现“放手”。张晓原表示,将组建一批专业化项目管理机构,通过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受理项目申请,组织项目评审立项,过程管理和验收。

 

  “不是科技部集中管理,也不是原来各管各的,整个资源通过联席会议制度进行管理。”张晓原说,通过建立由科技部门牵头,财政、发改等相关部门参加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联席会议,共同制定议事规则,负责审议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布局与设置、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的设立、专业机构的遴选择优等事项。

 

  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表示,在科技计划的管理上,往高站一层,往后退一步,干政府该干的事。往高站一层,将来政府部门科技管理重点管宏观、管规划、管政策、管布局、管监督、要效率。往后退一步,政府不再直接管项目,分配项目经费、课题经费,杜绝“跑部钱进”。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连宁表示,现在一些科技、课题带头人掌握着大量资金,他们自主支配,因此称谓也在变化,不叫科学家,而改称老板。对此,应该结合即将出台的新规,解决部门空间内存在权力寻租、高校教师话语权相对较弱等问题,使得我国有限的科研经费真正用在刀刃上,让纳税人的钱能够在国家发展、国家技术创新上发挥事半功倍的作用。(“新华视点”记者方列、王存福、韩洁、余晓洁、娄辰)

 

他山之石:

 

欧盟科研经费管得严

光明日报

 

 

  拥有28个成员国的欧盟家大业大,但在各类经费使用方面却规章制度明确,而且从头管到底,不仅最大限度地避免了不必要的经费开支,减少浪费,也从各个环节堵塞可能产生的腐败和欺诈行为。

 

  欧盟经费的审计工作始于1975年,由总部位于卢森堡的欧洲审计院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审计欧盟及其所属机构的账务以及财政收支,包括科研经费的审计和管理。目前,欧洲审计院在审计出与欺诈、腐败以及其他与非法活动有关、可能损害欧盟利益的线索后要通告欧盟反欺诈局,由后者负责案件处理工作。欧盟反欺诈局成立于1999年,享有预算和管理自主权,以保证其在调查方面的独立性。反欺诈局虽然无权对受调查的个人或机构实施制裁,但可向欧盟或成员国政府提出处理意见。一个特例是,欧盟反欺诈局有权对作为欧盟公共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科研经费采取惩治措施。据报道,英国一位公司董事曾因挪用一笔约合22万欧元的欧盟科研经费而被判刑,这是欧盟反欺诈局和英国政府联手治理科研经费腐败的成功案例。

 

  欧盟科研经费从项目申请到实施再到事后审计,拥有一套管理严谨且行之有效的流程。201312月启动的欧盟“地平线2020”科研规划被称为“第八个欧盟科研框架计划”,投资总额达770亿欧元。该科研规划分为基础研究、应用技术和应对人类共同挑战三大部分,旨在整合欧盟各国的科研资源、提高科研效率、促进科技创新、推动经济增长和增加就业。该规划中的297亿欧元用于应对气候变化、绿色交通、可再生能源、食品安全、人口老龄化等领域;244亿欧元用于基础研究,提高欧洲基础研究水平,支持在具有前景的研究新领域开展研究和创新合作,确保欧盟具有开放的世界级的科研基础设施;170亿欧元用于应用技术,以推动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生物技术和空间技术等领域的研发等。欧盟成员国的科研机构和人员均可申请该规划的项目和资金。

 

  面对770亿欧元的巨大科研投资,若没有严格的管控和监督措施是无法顺利实施的。申请“地平线2020”科研规划项目,首先要在专门的网站上提出申请,独立专家将就申请书进行评审。审批通过后,欧盟委员会将与“中标者”签订拨款协议,明确研究内容、项目持续时间、预算、价格和成本以及欧盟委员会与“中标者”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为保障申请工作的客观、公正,项目申请网站上有欧盟反欺诈局的链接,便于随时举报针对欧盟科研经费的欺诈行为。

 

  根据欧盟要求,得到“地平线2020”科研规划资助后,受资助者还要提供一些证明文件,如财务报表证书、单位成本计算方法证书等。其中,财务报表证书是由独立的审计员或公职人员提供的事实报告,目的是供欧盟委员会或其他资助机构审核财务报表中的成本是否符合规定。受资助者必须按要求定期向欧盟委员会提交技术报告和财务报告,并保证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研究成果。此外,按照欧盟委员会的要求,在科研项目实施期间和结束后的两年内,欧盟委员会有权对项目拨款进行审计,任何不符合规定的成本都要被收回或在下一笔付款中扣除,若情节严重,欧盟将采取进一步的处罚措施。

 

  在欧盟看来,只有在强力监管的基础上,才能保证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真正达到为科学研究服务的终极目的。(驻布鲁塞尔记者 刘军)

 

(编辑:秦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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