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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晓宏:用互联网思维按规律办事
发布时间:2014/11/17 15:18:00    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1115,由中国版权协会主办的第七届中国版权年会在北京召开。年会包括以“跨界、融合、创新、共赢--大数据时代的文化与版权”为主题的年会论坛和2014年中国版权协会会员大会暨年度评选颁奖大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阎晓宏在大会上午的主题论坛上致辞,他表示,当互联网产生以后,我们需要改进观念,按照互联网规律开展版权工作,提升互联网思维。同时,要认识到版权的价值,把分散的版权资源聚合起来。他透露,国家版权局正在做一些关于版权方面的调研,这项调研得到了中央领导的批示。

 

  阎晓宏表示,文化和版权的关系密不可分,它们之间相互促进,版权保护会助推文化的发展,版权能激发文化创造力。这些年,我国坚持不懈地开展了在物理环境和网络环境里面打击侵权盗版的活动,在强调保护的同时,还需要讨论怎么样发挥版权的积极作用,通过充分发挥版权的在文化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来推动产业的发展。他认为,要有序的传播,按照法律的要求进行传播,在继续保持和加强版权的保护的同时,要更加关注版权在创造财富这方面的功能。

 

  他认为,如何做到保护和开发版权价值,有以下3个要点:

 

  一是无论传统还是互联网企业,都应具备互联网思维。近期,传统媒体正在加快向新型媒体融合,他认为,互联网发展有它的特定的规律,我们要认识规律,按照这个规律开展工作。互联网对文化的传播的方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创作方式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使创作的过程和生产的过程和传播的过程融为一体。而在传统企业里,大家仍是分段进行,当传统媒体向新媒体融合中,不去遵循这样的规律,很难获得成功。所以需要按照互联网的规律也就是互联网思维办事。

 

  二是要认识到版权的价值。美国最先认识到这一点,做了大量的调研工作,调查版权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贡献,究竟有多大的贡献率,比如说一部小说在传播过程中能够产生多少带动就业、财富增长、它研究这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几十个国家也开展了这项研究,研究证明版权在后工业时代的价值是很高的,它不是大量的消耗能源、资料、资源,而是依靠依托了一些创造出来的智力成果,在它的传播过程中会产生很大的价值。我国家也在开展这方面的调研。认识版权的价值,就是认识到在文化发展中,版权是基础性、战略性的,如果脱离了作品,我们去传播什么文化呢?这也包括了音乐、文学、舞蹈、艺术、影视等等。

 

  三是如何把分散的版权资源聚合起来,把优秀的版权资源从无数版权中遴选出来。他表示,这是一个很大的课题,因为如今我国文化创造非常踊跃,数量非常大,如何把优势资源选拔出来,这一条对我们是非常重要的。同时,还需要将这些版权资源进行集约,特别是在网络平台上,有很大难度。他同时指出,在未来的三年到五年,整合的情况会有一个很大的变化,如视频领域已经出现爱奇艺、腾讯等有相当的影响力和市场份额的大企业。目前,在音乐和文字领域还有待集合,需要业界把握规律,一起行动起来。(窦新颖)

 

 

(编辑:秦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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