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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新政势蓬勃
发布时间:2014/11/24 7:32:00    新闻来源:本网综合

 

 

编者按:2014年,对于知识产权领域发展来说,注定是不同寻常的一年,从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理念的提出,到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再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大手笔”新政振奋着每一个知识产权人坚定向前。

 

 

科技成果转化:

 

科技成果转化法草案将提交人大审议

21世纪经济报道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根据此前公开征求意见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第十九条,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科技人员可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或者在一定期限内离岗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修订草案与现行条文对比,新增加了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财政性资金资助的科技项目成果、金融支持等章节内容。

 

  湖北省科协委员、华中农业大学教授罗信昌指出,大学教授忙于科研,用于成果转化的精力并不多。“但是很多科研成果其实转化的价值很高,从事科研成果转化也不耽误评职称,效益也好,很值得做。”他说。

 

  去年底,时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的张晓强曾透露,中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10%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40%的水平。

 

  草案将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

 

  修订草案完善了科技成果信息发布、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突出了企业在科研方向选择、项目实施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强化了知识产权保护。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从20131230日到今年130日,草案送审稿已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自1996年出台以来的首次修订。

 

  现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共637条,而修订草案结合实践经验,大幅度补充新的制度措施,增加至958条,其中保留和扩充现行法13条,修改合并20条,删除4条,新增29条。

 

  修订草案强调,“国家制定政策,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导向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

 

  同时,修订草案还明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财政、税收、产业、金融、政府采购等政策协同,增强和优化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为科技成果转化创造良好环境。国家加大科技成果转化的财政性资金投入,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推动建立多元化的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投入体系。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经管学院教授唐五湘指出,科技成果转化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中国的高铁,一个是美国的苹果,前者是靠国家集中科技攻关,后者是个人创意产生成果。目前前者很适合中国,而未来中国也需要有类似美国苹果的创业公司。

 

  “关键要激发个人创业的动力,将科技成果转化。”唐五湘说。

 

  科技部部长万钢曾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2007年修订科技进步法,解决了财政支持所产生的科研成果归属于谁的问题,解决了企业的科技成果到市场上进行交易的问题。但是,国有事业单位的科技成果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按照相关规定转让需要审批,审批程序很长,填的表很多。而技术交易有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要快,等你批完了再来,时效已过。

 

  万钢表示,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就是要使高等院校和重点研究院所的科技成果,也能够顺利地转化到现在急需的企业当中去、市场当中去。

 

  根据修订草案,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可以采取合作实施、转让、许可和投资等方式,向企业和其他组织转移科技成果,并且国家鼓励这类机构优先向中小企业转移科技成果。

 

  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对其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和投资,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市场挂牌交易等方式确定价格。

 

  同时,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应当向主管部门提交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年度报告;主管部门应当将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纳入对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的考核评价体系。

 

  教授可离岗创业

 

  修订草案,对于科研机构的研究员以及大学教授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有了宽松的规定。

 

  根据修订第十三条,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应当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特点的职称评定、岗位管理、考核评价和工资、奖励制度。

 

  这意味着大学教授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也一样可以评职称。

 

  此外,根据修订第十九条,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科技人员可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或者在一定期限内离岗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制度规定或者与科技人员约定兼职、离岗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期间和期满后的权利和义务。

 

  这等于是说,大学教授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以及创业办公司也是正业,既是大学教授,也当总经理、董事长。

 

  在激励机制方面,修订草案第四十六条至第十八条也作了相应规定:

 

  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应当对完成该项科技成果及其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

 

  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可以规定或者与科技人员约定奖励的方式和数额;未规定也未约定奖励方式和数额的,应当从该项科技成果转让收入或许可收入中(或作价投资的股份)提取不低于20%的比例奖励给重要贡献的人员。单位将科技成果自行实施或者与他人合作实施的,应当在实施转化成功投产后,连续三至五年从实施该项科技成果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5%的比例奖励给重要贡献的人员。上述奖励不受单位工资总额限制。

 

  实际上,一些地方开出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件已经比修订草案更进一步。湖北省对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暂行办法规定,高校、院所研发团队在鄂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转让的收益,其所得不得低于70%,最高可达99%。(记者 定军)

 

科技服务业:

 

健全市场机制是发展科技服务业首要任务

中国新闻网

 

  18日,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司长赵玉海在解读《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时表示,近几年,我国科技服务业才真正获得比较多的重视和关注,目前发展规模还较小、发展水平也是参差不齐,因此,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首先要以改革的方式来推动科技服务业的发展,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健全市场机制。

 

  赵玉海表示,科技服务业真正能够比较重视和比较关注还是最近这几年的事儿,从总体来看,规模还是比较小,跟一些发达国家相关的产业比起来,我们的竞争力比较弱,发展的水平也是参差不齐。我们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首先要以改革的方式来推动科技服务业的发展,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健全市场的机制。第二,强化对于科技服务业发展基础的支撑,使得科技服务业的一些标准和分类,包括我前面提到的统计工作等等要进一步加强。第三,加大财税支持的力度。通过政府财政适当的加大科技服务业的支持,更多的要采取能够让所有科技服务业企业都能够得到实惠的一些税收的激励措施。第四,进一步拓展资金渠道。因为产业的发展需要资金的投入,主要还是通过各种各样的市场融资渠道来加快它的发展。

 

  第五,加强人才的培养,这个是非常的重要。中国的科技服务业和发达国家最大的差距就是人才培养上,这一方面也是我们从大学教育开始就要相应加大对科技服务业人才的培养。第六是深化开放合作,发达国家有很多做法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我们通过开放合作来加快发展。第七,推动示范应用。特别是一些新兴业态,有一些发达的省份地区城市他们先做,他们做的基础上更大的范围进行推广。(财经频道)

 

 

 

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助力创新创业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削减前置审批、推行投资项 目网上核准,释放投资潜力、发展活力;部署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助力创新创业、升 级“中国制造”。

 

  会议指出,按照《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从改革创新制度入手,以精简前置审批,规范 中介服务,实行更加便捷、透明的投资项目核准为重点,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向纵深推进 ,有利于根治“审批依赖症”,堵住利益输送“暗道”,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现 代政府,放开企业手脚,营造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会议决定,一是实行五 个“一律”,更大程度方便企业投资。对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前置条 件;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为前置条件的,一律不再进行前置审批;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 的前置条件,除确有必要保留的外,通过修法一律取消;核准机关能通过征求部门意见解决 的,一律不再进行前置审批;除特殊需要并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外,一律不得设定强制性中介 服务和指定中介机构。对确需保留的前置审批及中介服务,要制定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二 是企业需要中介服务的,由企业自主选择。行政机关委托开展的中介服务,要通过竞争方式 选择,并由行政机关支付费用。建立中介机构信用档案,严格依法监管,对出具假报告、假 认证等加大打击力度,严惩违背诚信行为。三是推行前置审批与项目核准“并联”办理,作 为重要简政措施,加快办理速度。同一部门实施的多个审批,实行一次受理、一并办理。四 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设信息共享、覆盖全国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网上办 理、审批和监管,提高审批效率。用“制度+技术”使权力运行处处“留痕”,铲除滋生权 力腐败的土壤。会议要求,要建立投资项目建设信息在线报告等制度,并公开有关信息,形 成中央与地方、政府与社会协同监督的合力,让企业在公平竞争市场中壮大做强。

 

  会议认为,知识产权是发展的重要资源和竞争力的核心要素。进一步深入实施《国家知 识产权战略纲要》,打造更好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的法治、市场和文化环境,是政府监管的 责任,有助于建设创新型国家,让千千万万创新者以创造成果造福人民,实现自身价值,促 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为此,一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创新创造。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 权执法,大力打击各种侵权行为,将恶意侵权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推进软件正版化。对国外 企业和个人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加大我国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二要促 进专利、版权、商标、植物新品种等的创造和运用,向社会特别是创新者免费或低成本提供 知识产权基础信息。降低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申请和维持费用。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效 率,活跃市场交易,推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三要建立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 知识产权目标评估制度,促进创新成果转移转化。针对重大产业规划、政府重大投资活动等 开展评议,规避知识产权风险。四要加大财税金融支持。运用财政资金引导和促进科技成果 产权化、知识产权产业化。支持金融机构创新知识产权融资服务。鼓励地方政府建立小微企 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提供重点支持。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催生更 加蓬勃的创新创造创业热潮,用智慧升级“中国制造”。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建设知识产权强国:

 

李克强:更好运用知识产权 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

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11日在中南海紫光阁会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高锐。

 

  李克强表示,当前中国经济正处于在中高速增长中向中高端水平迈进的关键阶段,创新起着支撑作用。13亿中国人民蕴藏着无穷的智慧和创造力。中国政府把创新驱动放在更突出的位置,不断加大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力度,通过简政放权为企业和市场主体松绑,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通过科研成果处置权收益权改革、股权激励等机制,调动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积极性,使改革与创新相互支撑、齐头并进。

 

  李克强指出,知识产权是人类对发明创造从自发到自觉的认识升华。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用好知识产权就能激励创新,是给创新的火花加油。中国政府对中外企业和各类主体的创新成果一视同仁、同等保护,正不断加大行政和司法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侵权行为,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规范透明的法制和市场环境。同时,通过健全知识产权评价标准、完善技术交易市场和服务等,更好运用知识产权,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中方愿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加强合作,推动国际知识产权规则朝着普惠、包容方向发展,让创新创造更多惠及各国人民。

 

  高锐感谢中国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支持,表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并取得显著成就,这不仅有利于中国经济转型升级,也有利于世界经济增长。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愿与中方加强交流合作,共同维护多边主义,推进全球范围的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欢迎中国在相关国际规则制定方面发挥更大建设性作用。

 

(编辑:秦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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