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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热议中国网络音乐版权产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5/2/28 15:50:00    新闻来源:一财网

有一群做蛋糕的,有一群卖蛋糕的,还有一大群吃蛋糕的,吃蛋糕的不给钱,做蛋糕的和卖蛋糕的挣不到钱,结果做蛋糕的和卖蛋糕的打起来了。

 

这个段子被用来比喻网络数字音乐的生态“怪圈”。

 

为了打破这一“怪圈”,行政主管部门将音乐领域列入新一年版权执法重点,网络音乐行业中的多个主体自发成立的行业自律组织也应运而生。

 

日前,由近30家成员单位发起的“中国网络正版音乐促进联盟”在京成立,旨在推动中国网络音乐版权产业发展,维护版权和相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

 

围绕网络音乐产业发展现状与前景、中国网络音乐版权保护的法律路径等话题,由中国网络正版音乐促进联盟主办、第一财经研究院协办的圆桌论坛在当日下午召开。本文摘录部分嘉宾观点。

 

部分论坛嘉宾: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副总干事刘平

 

首都版权产业联盟秘书长韩志宇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平

 

著名词曲作家李海鹰

 

中国音乐公司董事长及海洋公司CEO谢国民

 

腾讯公司法务部总经理江波

 

刘平:互联网正版音乐保护需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

 

互联网技术深层次地改变了作品传播的范围、速度、途径和利用模式,给知识产权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等传统特征带来了巨大冲击。在瞬息千里的互联网上,利用新技术、新媒体将作品在第一时间迅即公之于众,这对今天的作者来说已非难事。但同时,对于著作权人来说,通过网络监控和管理作品的使用情况非常困难,随着网络时代的大潮汹涌,这种严重的“脱节”早已成为著作权保护遭遇的第一个“瓶颈”。

 

近年来业界涉及网上音乐正版化的诸多纷争,无不反映出中国的网络环境缺乏良好的作品传播秩序和意识,风起云涌的版权保护风暴不断逼近中国互联网,呼唤完善的版权保护机制必将是中国互联网经济深度发展的主旋律之一。

 

在提倡“效率优先”的今天,迟滞和浪费就是市场和产业发展链条上的“死结”。为了实现有效地管理和行使数字音乐著作权,建立现代化的管理平台就成为当务之需。

 

这一局面,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优势凸显: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集中海量作品的著作权后具备规模效应,可以有效降低个人维权以及使用者谋求授权的成本,在很大程度上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单个著作权人通过集体管理组织得以行使那些原本不能有效行使的权利,使用者也因此可以比较方便地获取所需作品的授权许可。由于迅捷、便利,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实现音乐著作权保护集约化、现代化的巨大优势,市场和产业的兴旺发达指日可待。

 

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在我国虽然起步较晚,与发达国家相比也不够成熟,但国际国内的经验均表明,这一制度是对于因应数字网络时代挑战的有益模式,对于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以及为网络产业和数字音乐产业的规范发展创造着必要的条件,起着越来越不可替代的作用。

 

更多版权管理机构、海内外知名唱片公司、国内领先音乐平台和音乐领域其他相关组织、从业者自愿加入行业自律组织令人欣慰,相信这些组织能够为推动网络音乐著作权的保护发挥作用。

 

韩志宇:推广网络清源行动和快速反应机制

 

最近十年音乐产业的乱象丛生,原因其一是盗版;其二、产业发展程度不成熟。在没有成熟收费模式的情况下,做盗版的和正版都挣不到钱。我个人认为,资本集聚是企业发展的必经阶段。音乐行业只有经过充分竞争,使资本集中到一定程度,推广新的经营模式,条件才算成熟。

 

2014年,网络企业、音乐企业发生了一系列的兼并重组。通过企业兼并重组产生一批音乐行业的龙头企业,购买更多的音乐产品,并且推广付费方式,才是音乐产业发展的方向。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要推广付费方式,打击盗版是其中不可缺少的一环。

 

结合我所在的首都版权联盟在打击盗版方面做的工作介绍亮点经过首都版权联盟反复实践总结的做法。

 

有一大批小网站长期从事侵权活动,是网络侵权盗版的重灾区,但这些小网站又长期从广告联盟获得广告收入。这个问题久治不愈。对此,我有两个“药方”:一是进行网络广告清源行动。这一行动已经开始试点,百度广告联盟和我们合作,只要有举报称其广告链接侵权,那么这个家站就再也拿不到广告分成;二是快速反应机制。把涉及侵权问题的违法小网站及时清理掉。

 

北京版权局从2010年就已经开始这么做,较有基础;2014年国家版权局交给我们进行调研,希望能够在2015年把快速反应机制和网络清源行动推广到全国,从而解决一大批小网站侵权问题。

 

在此,我呼吁更多的广告联盟可以参与进来,进行网络广告清源行动和快速反应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小网站的侵权盗版行为。

 

张平:著作权保护要充分利用司法审判制度

 

网络音乐的版权保护问题是一个世界性问题,并非中国特有。在中国为什么现在这么突出呢?一是网络效应,二是人口效应,两者叠加,显得网络侵权格外严重。

 

从法律层面上看,仍有空间可以进一步加强版权保护,比如正在修订的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稿。

 

但是这次修法的争论激烈程度是空前的。涉及到网络音乐的各个主体,做蛋糕的,卖蛋糕的,吃蛋糕的,多方都有不同的声音,也导致著作权修法迟迟不能达成一致。

 

从法律上加强著作权保护,除了制定或修改现行法律外,也可以依照现有的著作权法,在司法层面可以解决问题。

 

在中国,著作权维权刚刚开始,我们提倡文化产业,提倡版权贸易,希望能利用著作权法维护权利。但真正维权的案例不是特别多。

 

现有的案例中,很多人是为了诉讼而诉讼,并非通过诉讼推动这个产业的规范化、秩序化。所以在未来阶段,希望能产生维权的经典案例,引领音乐产业发展,通过法院确定判例,向社会信号。北京已经建立了知识产权法院,应该充分利用司法审判制度。

 

在政府层面,我个人认为,网络版权保护更多地还是依靠权利人自己维护;政府要做的事情应该是更多地考虑市场秩序化的问题,而不是保护某一个主体的权利。若政府专门针对某一个侵权案件,大量适用行政处罚也有问题,应该只针对极其恶劣的、甚至影响到公共利益的情况再出手,以此向社会传递信号。

 

网络音乐著作权,最关键的是如何进行大量权利的授权和费用的分配。任何一个著作权人都希望自己的产品被广泛的传播,但是要获得收益。

 

解决大量权利授权的问题,欧美国家的办法是利用已有的集体管理机构,即著作权的集体管理。著作权的集体管理在欧美国家已有多年成熟经验,所以在互联网时代马上就转身。

 

其次,集体管理机构管理的是会员的权利,那么针对非会员,国外有大量的文化公司,如迪斯尼、好莱坞,这些公司把名人、精英的权利汇聚手中,又解决了一部分问题。在网上版权保护最突出的问题是名人的作品,名人权利保护可以通过这个模式。

 

再次,前述两种方式之外,类似Youtube、谷歌等网站,还有针对草根人群作品的著作权保护。这些网站在一开始收集作品时就有版权声明、费用分配政策等,又能解决一部分。

 

前述三个方面,能够缓解部分矛盾,但仍有很多诉讼。在这个领域,也希望能更多探讨我们自己的路径,寻求更好的经营模式和更有效的法律保护手段。

 

李海鹰:呼吁像打击“黄赌毒”那样打击盗版

 

中国的著作权保护发展历尽艰辛。我个人就经历过很多侵权的问题。我曾英勇地打过两次官司,而且打赢了。但是任何一个音乐人,艺术家,不可能天天打官司,因为没有这个能力。

 

中国音乐产业有巨大的市场。在我看来,中国非常多的年轻人有巨大的创作力,但是绝大部分是被压抑住了,因为没人能靠创作挣钱。

 

现在不同的机构,不同的人,不同的层面,都在积极推动著作权保护,甚至我也参与了著作权法修订等工作。

 

所有保护著作权的努力,每一小步,或者每一大步,都非常重要。我提一个小建议,政府部门打击盗版,像打击黄赌毒那样的力度就可以了。现在打击盗版的力度不够,我要呼吁,政府与司法部门要给予更严厉的打击,对于做得不好的,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给予法律上的处理,能产生巨大的效应。

 

谢国民:把数字音乐的“蛋糕”做大、分好

 

我从2006年进入这个数字音乐行业,至今超过8年。这8年里,最大的体会是绝大多数的数字音乐行业的每个环节的主体,对现状都不满意。

 

首先,上游的艺人和唱片公司不满意,因为音乐都是免费的,艺人挣不到钱,唱片公司拿到钱也很少;其次,做渠道的网站,迄今为止,纯粹的数字音乐网站没有哪一家有上规模的盈利;再次,数字音乐的最终用户是不是满意呢?从服务层面的角度来看,我们的数字音乐服务到现在为止还远远谈不上让用户满意,最后,政府的主管部门恐怕也不满意。这个行业有几亿用户,为什么做不出来产业规模?

 

在我来看,从浅层次的原因来看,导致众人都不满意的原因就两个字,“盗版”。因为盗版,把整个生态的系统给破坏了。行业不好管,内容品质下降,渠道挣不到钱,用户听不到好音乐,从浅层原因来看,盗版是一切的罪魁祸首。

 

但是从深层次的角度来看,更主要的原因在于产业链里的每一个链条没有连接起来,创建好的游戏规则。

 

最基本的问题还没有解决,缺乏游戏规则。有一群做蛋糕的,有一群卖蛋糕的,还有一大群吃蛋糕的,吃蛋糕的不给钱,做蛋糕的和卖蛋糕的挣不到钱,结果做蛋糕的和卖蛋糕的打起来了。

 

因此,我认为,网络正版音乐促进联盟的核心要做好两件事。

 

怎样把网络音乐生态系统的每一个环节都参与进来,共同制订游戏规则,在这个基础上把这个蛋糕做大。

 

怎么把这个蛋糕做大?中国的数字音乐做了10年尝试,这10年里还没有见到胜利的果实,但至少知道有一些路确实很难走,就像广告模式,这些年一直是广告模式支持这个行业,支持大家的梦想。

 

明知道付费可以做出更大的收入,可以有更好的商业利益,却没人去做呢?因为现在缺乏规则,谁先做谁先死。如果这个游戏规则只有少数人遵守的话,对于不遵守规则的人来说反而可以获得更大的空间,

 

第二、蛋糕做大了之后如何分好,是这个游戏规则能否长期推行的重要条件。

 

在分蛋糕这个事情上,至少我们认为已经跟上游的唱片公司达成了比较大的一致,基本原则是扣除掉一定成本之后五五分成。如何分配蛋糕可以充分的磋商。至少在过去8年里,更多的是做蛋糕和卖蛋糕的打得不可开交,吃蛋糕的人在看热闹,整个行业没有太有意义的增长和进步。

 

江波:要有经典判例才能震慑侵权者

 

参与到整个音乐行业中的主体,包括权利人,艺人,音乐的管理组织,还包括国家行政主管机关、做音乐的网络平台。

 

针对网络音乐版权的保护,各个主体可以在三个方面努力。

 

首先,在全行业范围之内,树立做正版的意识,这是最重要的基础,接下来在行业内探寻一些行业自律的规则和制度。

 

其次,希望国家行政主管机关能够适时进行监管,特别是对那些明目张胆的侵权行为进行打击。

 

第三,涉及到司法机关,是不是可以提高赔偿额度,加大惩罚力度,一定要有经典的判例才能够震慑到侵权者。

 

具体到腾讯公司如何实现正版化?第一,首先有尊重版权的意识,每年投入巨资采购正版音乐。这是一个最基础的,同时也是最重要的工作。第二,在尊重版权的同时,我们也要采取一些维权的举措和措施,比如组建维权团队,24小时监控侵权行为,对侵权行为采取包括通知下线,发律师函,投诉等措施,打击盗版。第三、积极参与类似于这种促进正版的联盟,实现信息共享,建立淘汰盗版,促进正版的流程。最后,我们也积极参与和接受国家版权有关主管机关的监管。通过多种手段并用,达成促进正版,反对盗版的目标。(秦夕雅)

 

 

(编辑:白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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