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海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现,当地一火锅店在团购网站进行宣传时使用了与浙江凯旋门澳门豆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澳门豆捞”商标完全相同的商标图案,涉嫌商标侵权,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4万元。
经查,当事人由某于2013年10月30日登记了海阳市津禾丰豆捞食府,从事火锅店经营,当事人在拉手网、美团网、窝窝团网站团购宣传中,使用与浙江凯旋门澳门豆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的“澳门豆捞”商标完全相同的商标图案,构成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瑞芳)
(编辑:侯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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