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新闻 >
东莞某副总被指泄商业秘密 前东家称失520万元
发布时间:2015/7/15 9:32:00    新闻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一路从普通员工干到东莞市鑫聚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副总的赖某,如今因涉嫌泄露所在公司的核心商业秘密,获取30万元好处费,被公安机关逮捕,随后,此案从检察机关移送至法院。


  前日,赖某涉嫌泄露商业秘密罪一案进行了第三次开庭审理。在庭审现场,赖某否认自己涉嫌泄露商业秘密。据悉,本案将择日宣判。


  新产品配方疑似被泄露


  东莞市鑫聚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蔡文珍介绍,该公司以研发与生产提高液晶电视屏幕清晰度的扩散板为主。“我们花了两年多时间,投入了2000多万元搞新产品研发。”蔡文珍说,为了对新产品的原料以及配方进行保密,公司三位高管还签署了保密协议。但不到一年,东莞一家名叫轩朗的公司生产出了一模一样的扩散板。


  蔡文珍说,轩朗公司原本只是鑫聚公司的下游企业,主要负责根据客户的需求裁剪扩散板,并不生产扩散板。去年春节前后,鑫聚公司的一名前业务员在前往轩朗公司洽谈业务时,意外地发现轩朗公司也在生产扩散板。去年3月,赖某突然离职,这引起了蔡文珍的怀疑。


  预估损失500余万元


  据蔡文珍介绍,赖某离职后,他就到公安机关报警,去年5月4日,赖某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事后,公安机关到轩朗公司查扣了25吨已经生产成型的扩散板,并寻找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该产品进行鉴定。


  前日上午,赖某涉嫌泄露商业秘密案在大朗看守所第三次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出,由公安机关提供的鉴定表显示,在轩朗公司的手提电脑里存有“鑫聚公司”、“深圳市富强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技术文件。而对轩朗公司被查扣的产品进行鉴定,证实与鑫聚公司的产品成分构成实质相同。根据相关鉴定机构作出的评估,认定鑫聚公司损失520万元。


  当事人否认泄露商业秘密


  在庭审现场,赖某称,自己从来没有因为泄露所谓的商业秘密而获取任何利益,也并不认为鑫聚公司生产扩散板的技术、工艺、设备等属于商业秘密。“这些生产技术在浙江等省份已经很成熟了,而在国外也有很多生产扩散板的企业,所以并不存在商业秘密一说。” 赖某称。


  此外,赖某还表示,他在公司期间并没有签署任何保密协议,也没有人跟他说生产扩散板的技术、工艺、设备等属于商业秘密。“很多配方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凭什么说是我泄露出去的呢?” 赖某说。


  “而且我离职是因为公司的管理问题以及劳资纠纷问题。”赖某说,离职前,鑫聚公司招进来一个新人,随后公司便在工作中对其进行种种打压,导致他干不下去。


  据悉,本案将择日宣判。
 

 

(编辑:汪诚)


  

  
主办单位:中国知识产权报社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10364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