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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推动建立网络音乐生态
发布时间:2016/2/5 10:05:00    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2015年,被业界称为网络音乐规范年。这一年,国家版权局从三个方面规范网络音乐,推动建立良好的网络音乐版权生态。


  首先,发通知责令平台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取得良好的效果。2015年,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联合开展的“剑网2015专项行动”首次把音乐作为重点治理领域,开展了规范网络音乐版权的专项整治行动。2015年7月,国家版权局下发了《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要求各网络音乐服务商于2015年7月31日前将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2015年7月15日,国家版权局召开网络音乐版权保护工作座谈会,国内主要网络音乐服务商、唱片公司和版权公司代表在会上共同签署了《网络音乐版权保护自律宣言》。国家版权局保护网络音乐版权的系列举措得到各大音乐网站的积极响应,截至2015年7月31日,16家直接提供内容的网络音乐服务商主动下线未经授权音乐作品220万余首,网络音乐版权秩序明显好转。


  其次,推动网络音乐转授权。自2015年8月起,国家版权局启动了对20家主要网络音乐服务商的版权重点监管工作,推动主要网络音乐服务商就音乐作品转授权积极洽谈版权合作,促进音乐作品的广泛传播。2015年9月,国家版权局下发《关于开展网络音乐版权重点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列入监管名单的20家网络音乐服务商按要求向国家版权局报送获得独家授权和非独家授权的音乐作品及重点音乐作品版权预警名单,国家版权局通过官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告。


  再次,推动建立良好的收费商业模式。2015年9月14日,国家版权局召开网络音乐版权保护工作座谈会,要求各网络音乐服务商应在“剑网2015专项行动”中进一步加强版权自律,共同推动建立良好的网络音乐版权秩序和运营生态,共谋网络音乐产业繁荣发展。各地也积极推动网络音乐案件的查处与监管,着力规范音乐作品的版权传播秩序。


  国家版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经历多年的发展后,我国网络音乐版权出现了可喜的“基本正版”局面。但正版并不是终极目标,在正版的基础上让产业有实质性的发展、建立良好的商业模式,让产业链上的相关各方都得到回报、各得其所,并真正推进音乐创作和音乐产业的繁荣,才是根本目标,也是行业下一步的努力方向和工作重点。(本报记者  窦新颖)
 

(编辑:汪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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