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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建国:应对TPP协议中的知识产权高标准需出“实招”
发布时间:2016/3/15 20:52:00    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2015年10月,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12个国家成功结束“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协定(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简称TPP)”的谈判,TPP协议内容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内容立刻引起了很多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关注与讨论。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中央常委、上海市副主委蔡建国也把关注的目光聚焦于此。


  据蔡建国介绍,TPP协议中的知识产权条款显著提高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条款内容很多,关注度较高的有下列几个方面:放宽商标的注册要求并加大保护力度;著作权的保护时间增长,禁止未经授权的任何形式的复制,并希望对侵犯著作权行为进行刑事处;专利权尤其是药品专利要加强保护;打造强有力的执法体系,包括民事程序、刑事处罚、临时措施等。


  蔡建国告诉记者,中国虽不是TPP成员国,但是与其成员国都有着重要的贸易来往,所以新的标准毫无疑问将影响到我国,甚至有可能因此产生贸易壁垒,致使我国进出口贸易受到难以估计的影响。对此,蔡建国建议:


  第一,充分发挥我国主导的或者我国现已加入的国际组织或者协议的影响力。如由我国主导提出的“一带一路”战略,不妨在与相关国家进行经济等领域合作协商时,有意识地加入知识产权谈判内容。


  第二,利用好上海自贸区试点的创新优势,让我国在涉外贸易中拥有试验国际贸易规则以及参与规则制定的主动权。自贸区中会有一系列的知识产权问题,如假冒品、专利侵权问题等等。我国应积极推进贸易规则的制定,积累经验以应经济贸易的全球化趋势。


  第三,加强完善知识产权立法。我国应逐步完善立法,即将修改的专利法应充分考虑到未来的国际知识产权发展方向,适当借鉴发达国家经验。


  第四,加大创新扶持力度,助力我国知识产权实力的提升。大力推动创新,给予政策上资金上的扶持,创造出高水平的作品和技术。通过增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受益者一定是权利人,即商标权持有者、专利权持有者、版权持有者等。当我国拥有大量先进专利,打造出更多的中国创造的知名品牌,成为知识产权输出强国时,我国将是知识产权保护高标准要求的受益者。


  第五,加大对盗版作品传播者的打击力度,逐步改善市场环境。在打击侵权盗版方面,相关部门应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积极鼓励举报,以期达到尽早与国际接轨,这对于加强我国在国际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信任度也非常有必要。(冯 飞)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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