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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炳生:农业创新亟需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发布时间:2016/3/18 10:00:00    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再次聚焦“三农”,强调用发展新理念破解“三农”新难题,厚植农业农村发展优势,加大创新驱动力度,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三农”问题也成为了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热点议题之一。在3月10日举行的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大学校长柯炳生在发言中表示,农业在加强创新的同时,还亟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近年来,我国农业面临资源短缺与需求不断增长的矛盾、劳动力成本刚性增加等诸多挑战。对此,柯炳生表示,为应对这些挑战,关键是要切实落实好“三农”的“重中之重”地位,坚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减弱,同时不断强化政策创新、组织创新和科技创新,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转变农业生产方式。


  柯炳生建议,在科技创新方面,应重点加强对生物技术、信息技术、装备技术、资源利用等方面的原始创新。一是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加大对现有生物育种专项的投入强度,增设现代农业技术装备专项,这两个方面潜力极大、作用极大;二是设立创新基金,长期稳定支持重点农业大学和农科院所,由于农业科技的特殊性,大学和研究院所将是创新的主力军,例如在国家科技奖励中,农业获奖项目90%以上是农业大学和农科院所完成的;三是增加对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支持强度,该体系涵盖了50种主要农产品,跨部门整合组织了全国数千名科研人员长期参与工作,效果很好;四是推进国家育种基地建设,尤其是海南三亚基地,光热资源特殊,非常宝贵,建议国家抓紧设立专项,统一规划和建设;五是整合农业院校和农科院所现有的实验场站,建立统一协调、开放共享的国家农业实验场站系统;六是建立国家收购农业科技成果制度,很多重要农业科技创新成果尚无法受知识产权保护,不能通过市场转让,国家应对这类成果进行购买或给予重大资金奖励,无偿提供全社会使用。


  同时,在政策创新方面,柯炳生建议,我国要创新农业补贴政策,把通过国家收购方式的补贴和各种直补,整合为对耕地面积的补贴。这既符合“市场配置资源”的精神,也符合世贸组织的规定,同时还有利于保护土地资源,并且简便易行。在组织创新方面,柯炳生表示,我国要创新现代家庭农场、现代农业企业以及各种合作经营方式,提高生产经营规模,加快提高机械化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市场竞争力。


  发展现代农业,科技是根本动力,创新是动力之源。在“十三五”这一关键时期,把这件事抓实抓好了,我国的农业就一定能够不断发展,就一定能够不落入“中等收入陷阱”,为全面小康提供坚实有力的基础保障。(冯飞)
 

(编辑:汪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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