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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喜迎“润物春雨”
发布时间:2016/5/19 7:19:00    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创业创新春潮涌动,成果转化喜迎春雨。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下称《方案》),围绕激发创新主体积极性、构建支撑服务体系、完善创新要素配置等,部署了8个方面、26项重点任务,涉及加强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提升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探索知识产权运营的有效机制、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服务等一系列关键举措。


  “近年来,推动和促进我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前呼后应密集落地,这给我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带来了‘春江大潮及时雨’。”陶鑫良指出,《方案》中提出的一系列措施可以有效解决目前存在的许多实际问题,因为相应的措施既有的放矢,又切实可行;然而其中一些条款仍需进一步细化落实,探寻有针对性的实施之策。


  “近三十年来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绩,但也一直是我国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时代进程中的瓶颈环节。”陶鑫良指出,长期以来,我国科技成果交易市场的基础设施缺乏和中介服务体系薄弱,致使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成果的应用化、产业化转化路径不畅通。作为科技成果研发源头之一的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其转移转化效率不高,处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终端的企业引进、消化与吸收科技成果的意向和能力欠强。这些制约着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作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双轮驱动”战略中的一个重要驱动轮,科技成果转化渠道是否通畅,决定着我国能否实现“科技进步超速化,经贸活动全球化,知识信息产权化,竞争规则国际化”。


  《方案》在开展科技成果信息汇交与发布、产学研协同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市场化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建立国家科技成果信息系统、构建由财政资金支持产生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与数据服务平台等一系列措施。“在这些政策落地实施中,还需要妥善协调好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各类权益之间可能产生的冲突,认真整合处理好各种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之间可能发生的矛盾。”陶鑫良说。


  实际上,近年来,我国一些省市已经先行先试,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知识产权运营工作中作出了有益尝试。2014年,浙江省建立了线下线上双管齐下的“科技大市场”,根据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的需要,选引了35家从事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形成一站式的创新服务链。今年4月底,在浙江科技大市场举行的2016年浙江省春季科技成果竞价(拍卖)会上,就有103项科技成果参与竞价,总起拍价达到1.0525亿元,有效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而上海也在联合产权交易所架构下,以市场化、专业化的原则组建了包括线上线下平台的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为浙江和上海的成果转化平台点个赞!”陶鑫良表示,要按照《方案》部署,进一步形成以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以市场化交易平台为载体、以专业化服务机构为支撑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格局,还有更多更深入的工作要做。


  “我劝诸公多抖擞,不拘一格促转化。我国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要的不是‘花架子’,最重要的是实事求是,追求实效。各地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因地制宜,通过‘八仙过海’的方式,实现‘百花齐放’,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交易和科技成果转化的范围和水准。”陶鑫良说。 (孙迪 吴珂)


  (编辑:石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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