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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版权的音乐“王子”
发布时间:2016/5/24 9:37:00    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以一首“紫色的雨”闻名世界的美国流行歌手普林斯·罗杰斯·内尔森(Prince),近日在明尼苏达州派斯里园宅邸辞世,享年57岁。对于很多乐迷来说,普林斯是一位殿堂级的传奇音乐偶像,在上世纪流行音乐时代,普林斯被尊称为“王子”“明尼阿波利斯之声”,获得数次大奖并先后在2004年入选美国摇滚名人堂,在2006年入选英国音乐名人堂。尽管他的作品脍炙人口,却难以在网络上免费下载。不必稀奇,这位以多才多艺且多产而闻名的“王子”普林斯,可以说是近些年来版权保护意识最强的先驱音乐人。

对自己作品版权极为重视的他,一直在呼吁禁止盗版音乐作品在网络上传播,甚至因此与曾经的老东家华纳兄弟唱片公司对簿公堂。历经长达25年的诉讼马拉松,普林斯终于赢回了自己的音乐著作权和相关的法律权利。

一直以来,对音乐版权的控制是娱乐产业的重要收益来源之一,如果艺术家想要与唱片公司签订合同的话,就不得不将几乎所有版权收益及相关权益让给唱片公司。这种“不平等条约”是长期以来制约着音乐人从作品中获益的枷锁。在普林斯看来,艺术家们需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能被商业集团压榨。很多人听取了他的建议,比如,流行音乐天后泰勒·斯威夫特给苹果公司写信要求收回其大热专辑“1989”,理由是苹果音乐在新音乐流媒体服务最初试用的3个月内不向艺术家付费。阿黛尔、大卫·伯恩等也都因Spotify的收入模式对艺术家不公平而拒绝Spotify使用其音乐。这些举动唤醒了音乐创作者们的权利意识,也让全社会开始重视音乐作品著作权问题,更加重视著作权的价值。从这个角度来说,普林斯是音乐界当之无愧的守护版权的“王子”。正是在他的带领鼓励下,许多音乐人开始站出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除几十年如一日地为音乐作品著作权鼓与呼外,普林斯还十分重视对自身品牌价值的开发利用。就在其去世的前几日,普林斯的管理公司向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提交了Prince(普林斯)商标注册申请。该商标申请涉及服装商品,包括“以知名音乐人、录音与表演艺术家普林斯的图像、设计、歌词、名字等为特色”的浴衣、沙滩服、家居服和泳衣,还涉及现场音乐表演性质的娱乐服务。从这点可以看出,普林斯的知识产权意识已经不仅仅局限于音乐世界,他不仅是一个优秀的音乐人,也是一个真正的知识产权斗士。

能身先士卒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利用偶像身份的号召力来引领艺术家反抗苛刻的音乐工厂,他的努力,推动着社会各界知识产权意识的不断进步。虽然随着时代的发展,版权保护也在逐步前行,但是仍然存在着即使是普林斯这样的巨星也觉得棘手的问题。虽然普林斯已不在人世,其留下的精神遗产将永恒流传。(实习记者     扬)

 

  (编辑: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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