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应用汇”平台擅自提供音乐舞蹈手机游戏“天天炫舞”的下载、安装及在线运营服务,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侵犯商标权为由,将北京掌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掌汇天下公司)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消除影响。
腾讯公司起诉认为,掌汇天下公司在其“应用汇”平台上推广、运营“天天炫舞”游戏,获利巨大,且在收到侵权通知后仍不停止侵权行为,严重侵犯腾讯公司的商标专用权,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连续一个月在“应用汇”平台首页显著位置就其侵权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50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祝文明)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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