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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表情包,不是好玩就能发
发布时间:2016/8/23 9:36:00    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编者按:

明星表情包一夜之间似乎红遍网络,里约奥运会上一举成名的傅园慧的“洪荒之力”表情包就被演绎了十几个版本。明星表情包好玩,但拿来就能用吗?本文中,法律专家将为您详解表情包的知识产权。

 

近日,“葛优躺”“傅园慧”等表情包一夜红遍网络,有的只是围观网民觉得好玩,有的却被微商甚至知名品牌改成了产品的营销内容。记者在微信朋友圈里就发现“傅园慧洪荒之力”表情包出现了减肥产品、在线服务等十几个版本。

如果你觉得这些都只是好玩儿,那就错了。去年,因肖像被制成动画、动态表情,葛优起诉重庆满橙至盈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等侵犯肖像权,并获得法院支持。近日,因认为推送“葛优躺”表情包涉嫌侵权,葛优再次委托律师向中国平安旗下电子钱包“壹钱包”发送律师函。葛优认为711日对方通过微信号推送的信息“极易使众多浏览者及消费者误认为葛优先生系中国平安代言人或与中国平安存在某种合作关系”,要求删除该条推送,并赔礼道歉,同时索赔52万元。

那么,这些版本众多、传播极快的明星表情包到底会涉及哪些法律问题呢?记者就此采访了上述葛优肖像权侵权案的代理律师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

记者:“葛优躺”表情包用的是电视剧里的截图,“傅园慧”表情包有的是电视采访画面的截图,有的是用绘图软件抓取了公众人物的面部特征绘制,而并非其本人的真实形象。您认为这些明星表情包可能会涉及到明星的哪些权利?

赵虎:这些表情包主要是涉及了明星的肖像权。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记者:在上述3种不同的情况下,如果未获得公众人物的授权,是否都会侵犯肖像权?根据民法的规定,构成侵犯肖像权的要件有哪些?

赵虎: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是:使用了肖像、目的为营利。另外,一些特殊情况,如恶意毁损、玷污、丑化他人的肖像,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同时可能侵犯他人的名誉权。

新闻媒体为了报道需要而恰当、必要地使用明星肖像不构成侵权;网民在微信、微博上自由发表评论,正常使用明星肖像,一般也不构成侵权;但是一些营利组织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明星肖像,比如把明星肖像用在商品上或者用来宣传商品,则构成了侵犯肖像权。另外,在网上毁损、玷污、丑化明星肖像的,则可能侵犯明星的肖像权和名誉权。使用绘图软件抓取明星肖像,要区分是网民的游戏行为还是商家的牟利行为。如果是网民的游戏行为,则一般不会认定为侵犯肖像权;但是如果是商家的牟利行为,则会构成侵犯肖像权。

记者:如果表情包侵犯了明星的相关权益,除了表情包制作者,提供表情商店的平台以及传播者是否也要承担相关责任?

赵虎:表情包的制作者制作表情包应该经过明星的同意。如果没有经过明星的同意,自身是营利组织或者以营利为目的的,则构成侵犯他人肖像权。提供表情的商店,因为本身就是营利组织,提供表情包的行为会被认定为营利行为,构成侵犯他人肖像权。传播者也会承担责任。关于传播者的责任,司法解释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人民法院认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转载网络信息行为的过错及其程度,应当综合以下因素:(一)转载主体所承担的与其性质、影响范围相适应的注意义务;(二)所转载信息侵害他人人身权益的明显程度;(三)对所转载信息是否作出实质性修改,是否添加或者修改文章标题,导致其与内容严重不符以及误导公众的可能性。

记者:还有一些表情包会采用动图的形式,直接使用影视剧或者电视节目画面,或者对其进行改编。这些使用和改编会不会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赵虎:如果直接使用影视剧或者电视节目的画面或者进行改编,可能会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该经过著作权人同意,而改编他人作品更需要著作权人授权。没有得到同意或者授权的,则可能会侵犯他人著作权。

有的观点可能会认为,表情包截取的只是小节片段或者画面,是借用原作进行评论、戏仿,可以构成合理使用。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对于合理使用的规定是偏封闭的,关于戏仿或者戏讽作品,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对此明确规定。根据美国的相关规定,构成戏仿作品有若干限制性条件,包括戏讽作品是为了言论自由而存在,其戏讽的对象必须是原作等。比如,《一个馒头引起的血案》就是一个典型的戏讽作品,即用原作品中的片段来讽刺原作品。如果用作其他用途,是否能构成戏讽作品,则需要认真考虑。当然,如果表情包使用原作作品很少,侵权情节轻微,很多情况下不值得维权,但是不维权不代表不侵权。

记者:每一个热门的表情包面市,很快就会出现在这个基础上被改了文字或者做细微改动的不同版本的同主题表情包,这是否会侵犯原设计者的相关权益?

赵虎:如果使用了原设计者的独创性部分,则构成对原设计者著作权的侵权。如果去除了原设计者的独创性部分,可能构成其他形式的侵权,但是没有侵犯原设计者的著作权。(本报记者  刘 仁)

 

 

  (编辑: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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