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新闻 >
谈判和诉讼都是手段,如何赢得手机专利战?
发布时间:2016/8/23 13:51:00    新闻来源:腾讯科技

过去半年,手机行业专利之战此起彼伏:华为在美国起诉三星侵权,高通则在中国向魅族发起诉讼,而在国产品牌重点布局的印度市场,小米则被诉侵权。

在产品、价格、口碑等竞争手段见效缩减之下,手机厂商开始频繁利用专利武器进行防御性发展,专利布局已真正成为他们生存的重要手段。

对于多数用户而言,专利似乎是个遥远而高深的话题,殊不知在我们每天使用的手机上,就集合了成百上千的专利——手机滑动解锁是专利、用手指缩放图片是专利、手机做成方形还是圆形是专利。而一旦发生专利纠纷,外界关注最多的是事件本身,鲜有人知其背后的谈判过程。

走到诉讼其实是种解脱

徐帆,毕业后来到一家知名手机公司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一干就是六年。他几乎每天都在和版权、专利打交道,枯燥乏味的工作中,让他最开心的事情是专利纠纷中获得胜利,但这个过程其实并不轻松,他甚至用煎熬一词来形容自己的感受。

三个月前,一向低调行事的华为在毫无征兆之下,在中美两地向三星发起专利诉讼。专利战在手机市场早已司空见惯,但这一次略有不同,华为的举动在中国企业起诉外企的“潮流”中掀起不小的漩涡,并引发了一连串连锁反应。

在华为和三星的专利大战还未结束之时,华为又与美国无线运营商T-Mobile接上火,称其侵犯了自己的4G专利。作为T-Mobile的核心供应商,昔日的“老大哥”诺基亚也来加入了混战,其指控华为、华为终端美国公司销售和进口侵犯诺基亚专利的美国手机和平板电脑。没过多久,高通又在华起诉魅族专利侵权。

多家有影响的企业短时间内专利交锋,这在以往并不常见。在外界看来,面对市场竞争压力,专利无疑是最好武器,其虽无形,但却杀伤力大。另一定方面也反应出专利在这个阶段下,已成企业战略部署的重要一环。

虽然没有发生在徐帆所在的公司,但这样的行业大事,加上自己又是从事相关知识产权的工作,他用略带欣慰的语气告诉腾讯科技:“其实如果到了诉讼反而轻松了很多,甚至可以说对双方都是解脱,因为最煎熬的是谈判过程。”

徐帆的工作主要有两大部分:申请和诉讼。所谓申请,是大量和公司有关的或自主研发的专利要向专利局申请获得许可;诉讼则是包含应诉和起诉。相比之下,申请是工作重心。

“我们每天都在做专利布局,审稿、定稿、答OA、应付许可和诉讼。诉讼来了是很忙,但平时更忙,尤其是专利申请,我们一年要做2000多件申请。”在交谈的过程中,徐帆还在就相关申请审稿。(注:上述审稿主要是指企业向专利局提交描述专利的文字材料)

据了解,由于通信方面的专利较为复杂,所以申请一项专利通常需要至少一年以上,甚至更久时间才能获得许可,所以很多企业的相关工作人员通常都是一个人同时在申请十多项,而这中间还不算负责的诉讼工作。

所以一旦有专利纠纷发生时,徐帆需要马上投入到相关材料的准备,不管是应诉还是起诉都需要不断进行面对面约谈,之后再不断更新材料,直到达成一致,反之则对簿公堂,但通常这个过程耗时相当长,主要看涉及纠纷的专利类型。

手机三大专利类别中,发明专利远比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审核周期长、申请难度大、技术含量高。而含量越高的专利纠纷谈判过程也就会更长。

从去年发改委对高通做出反垄断处罚后,到高通对魅族发起诉讼,前后也经历了差不多一年的谈判时间,因为涉及标准必要专利,所以对双方无论是人力、财力还是物力都是不小的成本投入。

一边申请专利,一边忙着应对诉讼。在徐帆看来,他总是希望诉讼来的更快些,这样可以不用耗费在谈判过程中。变为诉讼,各方面成本投入则会大大减少,从而加速进程,这样可以把更多精力放在专利申请上。

要知道,科技公司的知识产权案取证论证都需要很长时间,评估经济损失也相当困难,专利纠纷往往持续很长的时间。所以一旦陷入大规模诉讼,则会耗费大量资源在市场以外,因此双方达成和解的可能性很高。所以如果长时间耗在谈判,后面的投入会更加巨大,这也是上述为何说过程让人煎熬的重要原因。

有这样想法的不仅徐帆一个人。

就含金量而言,专利数量和份量毋庸置疑是彰显企业知识产权实力强弱的最佳指标。在国内,手机专利数量最多的当属中兴、华为。

在华为知识产权部门工作的余强,平日里工作中最多的事情也是专利申请,用他的话来讲:“纠纷都是以专利为基础的,要获得好的专利,需要花很多时间去打磨,这背后离不开持续研发的投入。”

至于专利储备到何时可以拿出来作为竞争武器,这个行业还没有标准可依。“在通信这种知识产权密集的行业,随时都会触发。加上专利申请到授权好几年的周期,一般要有多年的积累。” 余强说。

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此前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全球递交《专利合作条约》的国际申请人排名中,华为以3898件公开申请蝉联全球首位,美国高通公司以2442件位居第二,三星公司则排名第四。(郭晓峰)

(编辑:蒋朔)

  
主办单位:中国知识产权报社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10364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