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原创节目模式的知识产权纠纷屡见不鲜,一场有关《中国好声音》节目的知识产权纠纷就曾引发全民关注。
火了4季的《中国好声音》节目被法院裁定立即停止使用“中国好声音”节目名。追根溯源,这档名为《中国好声音》的节目其实并非中国原创,而是“引进海外节目模式”的产物。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从荷兰Talpa公司获得前四季“中国好声音”的相关知识产权,并于2012年至2015年期间制作播出。此后,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获得Talpa公司授权,于2016年1月28日至2020年1月28日,在中国开发“中国好声音”节目的相关知识产权。
从这个案子来看,一档节目再火,没有自主知识产权,难免遭遇类似《中国好声音》更名这样的“窘境”。《中国好声音》前4季的制作方负责人感慨到,只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现实的例子无疑给中国综艺节目的制作人敲响了警钟。(本报记者刘珊)
(编辑:石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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