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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公版书出版也有版权隐患
发布时间:2017/1/16 14:15:00    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1月1日起,老舍、傅雷等20余位作家的200多部作品进入公有领域,出版商瞅准公版书的商机或将推出各种版本的名家名作。业内人士提醒——

  当心!公版书出版也有版权隐患

 

  1月1日起,50年前去世的老舍、傅雷、陈梦家、邓拓、叶以群等20余位国内知名作家的200多部作品进入公有领域。这对国内出版商、版权运营商而言,具有极大的商机,但也同时隐藏诸多侵权隐患。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作品的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按照这一规定,他人出版这些作品,或进行网络传播,或进行改编等,都无需再征得作者家属或著作权继承人的同意,也不用支付版权使用费。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出版社就能随意使用这些作品,因为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依然存在。”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还有很多权利,其他人要谨慎使用这些作品,以防构成侵权。


  “过期”图书还有诸多权利


  据悉,除国内这20多位名家外,在国际上,英国侦探小说作家玛格丽·艾林翰、日本禅学思想家铃木大拙、前苏联女诗人阿赫玛托娃等的作品也在今年进入公有领域。名家作品具有很大的市场号召力,其进入公有领域后,意味着他人不需要授权、不需要支付版权许可费即可出版,往往会吸引众多出版社争相出版。如2016年进入公有领域的毛姆作品就引发了出版热,其中《月亮和六便士》甚至在半年间出现了十几个版本。然而,公版书出版过程中存在的版权问题也不可忽视。


  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过大量名家经典作品,很多图书是中小学学生课外阅读指定的版本。“所有经典名著都会进入公有领域,出版社在出版这些作品时,要有敬畏之心,主动维护作家的合法权利,不要侵犯作家的保护作品完整权、署名权等人身权。”人民文学出版社策划部主任宋强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两大类。“作者去世50年后作品进入公有领域,仅指财产权和人身权中的发表权,而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则不会消失。”张洪波表示,在当下盛行的作品泛娱乐开发中,一般会对作品进行大量的改编。在改编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不要对作品进行歪曲、篡改,否则会侵犯作者的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


  在国内图书市场中,很多出版社会对名作名著进行大量删减修改,推出青少年版本。宋强表示,这就可能会侵犯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他建议,出版社在出版这些图书时,不要随意为作品取名,或随意删减内容、进行恶意营销等。


  除作者的几项人身权之外,出版社本身在出版这些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时也会产生一些权利。张洪波举例说,出版社在出版过程中进行的选择、编排如果具有独创性,就会获得汇编权;图书版式、封面设计若具有独创性,也能获得相应的著作权。其他出版社出版这些图书时,一定注意不要侵犯出版社的这些权利。另外,公版图书中的部分内容可能还在保护期内,如《傅雷家书》中的序,如果还在保护期内,其他出版社就不能随意使用。宋强也表示,名家作品的注释,在作品进入公有领域之后依然受到保护,注释内容版权一般归出版社所有,其他出版社不能未经许可使用。


  名作译文引发版权官司


  《四世同堂》是老舍一生中最重要的作品,其第三部是在美国完成的。但第三部的最后13段的中文原稿在“文革”中被毁。据了解,1982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此书时,是从经过删减与改写了的《四世同堂》英文版翻译了这最后13段。近日,《四世同堂》在美国遗失的第三部的原始翻译手稿已经被找到,目前已完成翻译,将全文刊登在《收获》上,这部巨著将第一次以原本的面目示人。


  “虽然老舍的作品已进入公有领域,但此次找到的原稿的译文如果仍在著作权保护期,出版社一定不要随意使用,否则将构成侵权。”张洪波和宋强都强调,在即将出现的老舍作品出版热潮中,出版社一定要厘清老舍作品的所有版权情况,不要随意使用,以免引发版权官司。


  因名著译文,人民出版社就曾与妇女出版社打过一场版权官司。据介绍,1999年5月,马爱农授权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了其翻译的加拿大女作家露西·蒙哥马利的小说《绿山墙的安妮》(下称人文版)。2013年,马爱农发现市场上销售的妇女出版社出版、署名周黎翻译的《绿山墙的安妮》一书(下称妇女版)与人文版《绿山墙的安妮》)高度相似,遂将妇女出版社等诉至法院。而妇女出版社认为《绿山墙的安妮》原著进入公有领域,被告作品仅为翻译作品,且其已支付翻译者周黎翻译费。因两个版本的作品同为翻译作品,内容出现部分雷同在所难免,所以并不构成侵权。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妇女版《绿山墙的安妮》与人文版《绿山墙的安妮》相同字数高达97%。妇女版《绿山墙的安妮》属于侵害马爱农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及发行权的作品。妇女出版社作为专业出版机构,在出版《绿山墙的安妮》时,未调研市场上已有的同名翻译作品,亦未审查出稿件中存在相当高比例的抄袭文字;在进行出版行为授权时,未审核稿件来源和译者身份,应属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主观上存在明显过错,应当承担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的法律责任。


  该案让出版界认识到进入公有领域图书的译文版权问题,曾引起业界广泛关注。“出版社出版进入公有领域的图书,一定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不仅要确保作品质量,更要厘清各种版权问题,才能规避侵权隐患。”宋强表示。本报记者  窦新颖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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