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科学的发现、技术的发明、产业的发展并未协调、贯通。科学、技术、产业“三张皮”现象仍然突出。长期以来由于多种原因,科技成果转化仍面临诸多难题。据教育部科学技术司《2015年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数据,全国各类高等学校拨入科技经费总额为1244亿元,全年专利授权数共8.2369万件,以合同形式转让数为2257件,转化率不足3%。
事实上,无论是国家政策还是地方政策,均曾多措施鼓励解决科技成果转化难的问题,不过并未达到预期。其中,2015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打破了科研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运用的主要体制障碍,在高校自主处置权利、协议定价机制、提高奖励激励比例、收入不再上缴国库等多方面做出了较多突破性规定。
“激励不到位、单位和科技人员之间没有形成科技成果转化的真正利益共同体,是职务科技成果转化难的重要共识。”为此,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徐建群联名四川其他29名全国人大代表,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提交了一份《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议案。议案中提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虽然实行了“三权改革”,但现行奖励激励制度仍没有解决科技成果转化难的根本问题。
“科研人员如果与科技成果的产权无关,必然缺乏转化动力。实践中,通过所有权赋予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地位,能够促进科研人员与单位构建‘友谊之船’,科技成果才能得以顺利过渡,转化实施。” 徐建群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了解,为了解决科技成果转化难的问题,西南交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进行了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探索与试验,其核心是分割现有职务发明专利权给发明人,使职务发明人“晋升”为与学校平等的共同专利权人,将发明人享有的被奖励权升级为知识产权,以产权来激励发明人进行科技成果转化。
为此,议案一方面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改革试点授权在四川或者全面创新改革八大区域内暂停适用专利法第六条,并在局部试验和推广西南交通大学“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做法,形成改革试验区“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与非改革试验区“三权改革”的“大样本随机双盲对比试验”。另一方面建议有关部门尽快修订专利法第六条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推动改革试点经验提供法律依据。(本报特派记者 王 康)
(编辑:蒋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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