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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铀: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合理配置知识产权资源
发布时间:2017/3/12 13:01:00    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话题,自2016年全国两会以来,就一直是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之一。从字面上理解,职务科技成果,就是由高校或科研机构提供技术条件、国家投入研究经费、发明人投入创造性劳动产生的。“在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是不争的事实。科技成果的所有权在高校或科研机构,而单位缺乏科技转化动力和热情,而成果的发明人无权进行转化。”全国政协委员、成都政协副主席李铀对此深有体会,“高校有转化权力但没转化动力,个人有转化动力但没转化权力,这样的现状影响了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也成为了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桎梏。”


  李铀在今年全国两会前进行了深入的调研,他告诉记者,当前,我国要实现科技成果的充分转化,必须有效激发科研人员的科技成果转化动力,有效激发科研人员的动力,就必须推进科研成果所有权制度改革,赋予科技成果完成人以知识产权,激励其成为成果转化的主体。


  “高校科技成果是国家的物质投入与科研人员的劳动共同产生的成果。二者都是职务科技成果获得的必要不充分条件,只有二者结合才能产生成果。”李铀强调。为此,李铀建议,要通过改革现行的科技成果所有权制度,明确国家、集体、个人对成果所有权的共同占用,将包含在成果中的创造性劳动价值的所有权归还科研人员,这是保障科研人员在成果转化中应得权益的根本举措,将大大激发科研人员对成果转化的热情和动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际成效。


  在李铀快拿来,“高校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有效的探索。李铀向本报记者介绍,为鼓励科研团队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应该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将职务发明专利知识产权分割给职务发明人团队,其核心内容有两点:一是将以前职务科技成果“纯”国有,变为国家(学校)、集体(团队)和个人“混合”所有,以所有权改革统领和牵引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三权”改革;二是将转化后的股权奖励,变为转化前的产权激励,通过“先确权,后转化”,从源头上激发科技人员转化成果的内在动力。这样才能创造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科技成果转化真正实现“提档加速”。


  实际上,就在李铀所在的四川省,近年来已有部分院校进行了先行先试的探索。比如,西南交通大学近来实施的改革试验,就提供了一个可供观察的窗口。据了解,从2010年开始,西南交通大学科技园开展了“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探索与实践,将职务发明专利知识产权分割给职务发明人团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15年,成都市委、市政府出台《成都市促进国内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蓉转移转化若干政策措施》,明确提出支持在蓉高校院所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为改革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在此基础上,西南交大于2016年1月正式出台了《西南交通大学专利管理规定》(下称“交大九条”),全面深入推开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交大九条”推出后的半年多时间,就有近160多件职务发明专利完成分割确权,带动7家高科技产业公司成立,显示了混合所有制下的科技成果转化的活跃局面。
(本报特派记者冯飞)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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