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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掉“著名商标”的光环
发布时间:2017/4/7 9:49:00    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连日来,西安地铁三号线使用的问题电缆风波持续发酵,更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该电缆的商标居然是陕西省著名商标。对此,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通报称,撤销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五胜及图商标的陕西省著名商标认定,并对在该著名商标认定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追责。然而,撤销与追责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们更应关注到著名商标背后存在的问题。

 

  著名商标、免检产品、名牌产品……相关认定和评选可谓多矣。不可否认这些认定与评选工作的益处,一方面可以鼓励企业争先创优,打造具有良好口碑的品牌,另一方面还可以引导消费者树立品牌意识。可是,凡事有利有弊,这种静态的评选认定能否跟得上动态的产品品质?政府部门的公信力能否为企业的产品质量作担保?

 

  我们可以看到,免检产品、名牌产品认定与评选存在的弊端,著名商标也同样存在问题甚至更为严重,劣质电缆的商标被认定为著名商标即为典型例证。为此,早在2014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就下发了《关于执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自201451日起,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反之我们亦可以看到,那些真正著名的企业商标反倒不刻意拘泥于著名商标的所谓光环,如2012年徐福记、腾讯等企业便主动放弃了广东省著名商标的认定申请,把发展重点放在了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优化创新环境等方面,积极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真正提升了品牌竞争力,并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

 

  因此,一件商标是否著名,一款产品的质量是否可靠,应该由市场和消费者说了算,市场和消费者的评价才是最客观的终极评价。在国外没有类似认定与评选,但并不妨碍索尼、可口可乐等成为享誉世界的品牌。因此,著名商标要做到货真价实,才是正道!(沐知)

 

 

(编辑:蒋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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