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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签宝:创新存证模式让保护更便捷
发布时间:2017/4/14 15:16:00    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去年底完成4500万元A轮融资的e签宝近来动作频频。4月13日,在第八届首都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论坛上,e签宝一边发布电子数据保全新产品,一边联合公证机构、研究机构和业内企业建立电子数据保全与鉴定生态圈。


  目前,e签宝已位列电子签名市场的第一方阵,在深耕电子签名市场的同时,还在积极布局电子证据领域。在e签宝CEO金宏洲看来,这纯属水到渠成。“电子签名与电子数据保全殊途同归,目的都是为了实现数字资产的确权和保全。只是前者的应用场景多为电子合同签署,而后者更适用于知识产权保护、交易数据保全等领域。”


  布局电子证据


  助力知识产权保护


  互联网是电子数据的世界,电子数据的易变性、易篡改、不易固化和归档等特征,让传统的存证取证模式呈现出证据固化难度大、取证成本高,对鉴证技术要求高等多个问题,从而使互联网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面临诸多挑战。


  以版权保护为例,在互联网中,网络文学、视频、图片、游戏等都是海量生产和传播,侵权盗版也时有发生,但在很多网络侵权案件中,举证难成为最为核心的问题。某新闻出版单位起诉一家未经授权转载其作品的网站时发现,按照传统公证业务流程,要完成3万篇网络侵权文章的公证,不仅要花费几百万元,还需要两名公证员连续工作一年,出具的公证书堆起来有几十层楼那么高。


  目前,电子证据已经成为法定的独立证据形式之一,在各类涉及计算机和网络的案件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证明作用。金宏洲认为,随着电子证据时代的到来,事中取证取代传统的事后取证将成为主流。但就现有的存证模式来看,要么存证公司推出存证产品,要么用户把数据直接存在公证处,这两种模式都存在一定的弊端。第一种模式下,用户把数据放在存证公司,存证公司再与公证处等机构合作对数据真实性进行公证,因为公证处只能对公司保存的数据进行公证,却无法对数据的来源进行公证,往往导致证据公证力不够。第二种模式需要公证处建机房,大大加重了公证处的负担。


  为了满足用户对于数字证据存证举证的广泛需求,业内人士认为,产、学、研、用各方应联合起来,发挥各自优势,加强行业协作,构建新型网络与技术环境下的电子数据产业生态环境。


  创新存证模式


  共建电子证据生态


  正是看到市场的广泛需求,e签宝发布了第三方数据保全产品——保全牛。金宏洲介绍,这是在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和百度云的支持下建设的以“保全+安全”为核心的产品服务体系。通过实名认证、电子签名、时间戳等技术,保全牛可以对用户上传的电子数据进行权属固化,并存储于专门的云服务器中加以保全。同时,e签宝联合了公证处、律师事务所、鉴定中心等机构,可以一键出具证据报告、公证书、司法鉴定书等法律文书,作为有效的司法证据。此外,保全牛还综合运用了区块链、国密算法、国产版式文件、原文沙箱保护等专利技术,可以确保电子数据实时保存至第三方平台,全程文件原文可不被接触,达到防篡改、防抵赖的作用。


  “这既解决了存证公司证据力不够的问题,又解决了公证处负担过重的问题。”金宏洲介绍,这一数据保全产品,既能为影视、文学、图片等垂直领域的平台提供嵌入式服务,也能为个人创作者提供版权保护。业内人士认为,因为存证取证困难,目前侵权者和被侵权者的法律意识都有一定程度的淡化,相当一部分人把侵权看成了互联网的潜规则。如果通过产品和技术创新,能让权利人便捷地存证取证,既有利于权利人维权,也能一定程度上震慑侵权行为,减少纠纷的发生。


  作为电子数据保全的新入局者,e签宝虽然能跨越现有模式的一些弊端,但是由于目前电子数据服务商的技术和产品各有差别,电子数据保全相关规则还不明确,就整个行业而言,还处于亟待统一规范的阶段。金宏洲介绍,此次,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及鉴定中心、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北京市方正公证处、百度与e签宝共建电子数据保全与鉴定生态圈,将加快电子数据取证、存证、鉴定、安全与保护基础技术研究,提升行业技术服务水平和能力,组织行业标准研究与制定,推动我国电子数据技术与标准的国际化。


  据了解,在目前e签宝所有业务中,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营收还微不足道。但金宏洲相信,随着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升,更多创新产品与技术的出现,这将是一个比电子合同签署更大的市场。本报记者 刘 仁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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