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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康书记”:以人民的名义打盗版
发布时间:2017/4/21 17:16:00    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近期,当代反腐题材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的热播成为一个文化事件,人们在热议反腐倡廉社会热点话题的同时,这部电视剧本身出现的侵权盗版屡禁不止的现象,更应引发全社会反思。


  3月28日,《人民的名义》在湖南卫视“金鹰独播剧场”播出,掀起收视热潮。但很快,互联网平台上出现了《人民的名义》全集盗版资源。4月6日,浙江亿维律师事务所受该剧独家网络传播方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委托进行维权,当天就完成了全部侵权平台的证据保全工作。“我们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民事、刑事、行政手段对盗版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惩处,更期待各互联网平台及个人尊重知识产权,打击盗版,要从人人做起。”浙江亿维律师事务所相关负责人表示。


  全网平台现全集盗版资源


  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由李路执导、周梅森编剧,自开播以来,话题度和关注度就居高不下,4月18日单晚收视率已经成功破5,高达5.061%。成为名符其实的剧王。但与此同时,盗版也如影相随。


  浙江亿维律师事务所受版权方委托,针对有明确公司主体的各大互联网平台进行盗版资源监测,截止目前,已发现涉嫌盗版平台共计13家,根据盗版视频显示,流出片源为送审样片。


  影视剧盗版盗播,给版权方带来较大影视损失,掣肘产业快速发展。近几年,国内加大了打击力度,但侵权盗版现象仍时有发生。如今年年初,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也有类似的剧集泄露遭遇,手机APP、网盘、智能电视、网盘、微博等成为影视侵权的重灾区对于这一现象,有法律专家指出,影视盗录盗播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发行权、放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甚至可能触犯刑法所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罪。网络平台如果涉及侵权,应该在接到著作权人提交的书面通知后,删除或断开相关侵权作品链接,否则就有侵权的风险。


  有效打击盗版要从自身做起


  对于屡禁不止的盗版现象,4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金盾影视中心、湖南广播电视台卫视频道、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湖南天娱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曾联合发布维权声明,称有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盗取电视剧《人民的名义》全集,在百度网盘、微博、微信、淘宝等渠道上进行非法传播、售卖,已经严重侵犯了版权方著作权,并涉嫌犯罪。对于这些行为,版权方已经向公安部门报案,将严厉打击不法分子犯罪行为,保护合法权益。声明还表示,某些网络平台应对视频上传内容进行严格甄选与审核,如发现《人民的名义》非法传播、售卖行为应即刻采取技术措施进行清除、阻断,坚决依据相关法律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声明还呼吁公众要坚决抵制盗播盗版行为,保护优秀文化作品。


  对于《人民的名义》影视及小说被盗版现象,小说作者、电视剧编剧周梅森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大对盗版的打击力度,加强对优秀文化优秀作品的保护。


  其实,打击影视剧侵权盗版,在技术监测上并没有难度,但维权难点在于盗版资源扩散速度快,且多为个人行为传播,扼制及阻断盗版资源难度较大。浙江亿维律师事务所相关负责人呼吁,各互联网平台及个人应尊重知识产权,打击盗版,从人人做起。


  “打击犯罪,维护法律权威,从自身做起,这是《人民的名义》创作初衷。我们保留使用法律途径打击犯罪、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声明表示。


  截至目前,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控制盗版资源传播及打击版权资源均已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本报记者 窦新颖)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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