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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商标争议,“孔雀”如何东南飞?
发布时间:2017/5/10 9:39:00    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由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京御公司)开发的孔雀城系列住宅,让很多人实现了置房梦。然而,孔雀城商标近日却遭遇了一起知识产权诉讼。

 

  因认为石家庄旭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旭苑公司)未经许可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开发的楼盘项目中使用了孔雀城文字,并通过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搜狐公司)的搜狐焦点网进行了大量广告宣传,涉嫌构成对自己合法持有的孔雀城商标的侵犯,京御公司将旭苑公司和搜狐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停止使用孔雀城商标,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等300万元。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项目名称引发争议

 

  2006年,京御公司在其开发建设的住宅项目上使用孔雀城文字作为楼盘名称,并于同年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在第36类不动产管理项目上将孔雀城文字注册为商标,在第37类不动产建设等类别申请注册在先商标。经过多年的市场培育,孔雀城项目已颇有名气,并连续多年荣登中国房地产项目品牌价值榜。

 

  此后,旭苑公司在河北省石家庄市的一个不动产项目上使用了孔雀城文字,并在搜狐焦点网上进行了大量广告宣传。京御公司认为,其与旭苑公司属于同类服务项目的市场竞争者,旭苑公司在其开发的不动产项目中使用孔雀城相关文字,客观上会造成混淆,损害了京御公司的品牌声誉以及商标权等相关权利。京御公司表示,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旭苑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商标侵权。此外,搜狐公司在网络上刊登了含有孔雀城文字的广告,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京御公司与旭苑公司、搜狐公司沟通后未达成一致意见,遂将上述两家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旭苑公司停止在其开发的不动产项目名称、宣传推广材料及各类媒体平台使用孔雀城文字;搜狐公司删除旭苑公司使用孔雀城相关的一切宣传信息;两被告在搜狐焦点网显著位置及河北省各大省级房地产刊物刊登向原告赔礼道歉的声明,消除不良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和相关费用300万元。

 

  双方选择接受调解

 

  对于京御公司的指责,旭苑公司不认同,并辩称,第一,因涉案地块位于石家庄市东南方,取孔雀东南飞之意而暂时取名为孔雀城,事先并不知道涉案商标已注册,属于偶然侵权而非故意为之;第二,涉案项目仅是初步暂定为孔雀城,并没有最终确定下来,而一个项目出于不同的历史背景及文化背景考虑,往往会暂定不同的名称,这种做法是房地产行业的一种行业习惯;第三,涉案项目因为土地性质原因无法开发商品住宅,所以在以暂定名孔雀城进行初步宣传时就已经被叫停,旭苑公司拥有的土地在起诉时已没有任何住宅项目,目前正在筹划的项目定位为中小企业孵化中心;第四,旭苑公司拍得土地时仅获得了该土地50年的使用权,且原计划开发的项目有土地证,并无规划许可证,存在刚性需求和投资意向的客户察觉风险后都不再购买,项目开发困难,再加上在宣传初期政府就叫停该项目,被告不仅没有从中获利,反而被处罚十几万元。因此,京御公司要求300万元的赔偿不合理。

 

  搜狐公司则辩称,作为信息展示服务商,搜狐公司没有事先查验展示内容真实性的义务,但搜狐公司仍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对展示的内容进行了查验。另外,在收到原告发来的删除通知后,搜狐公司已在第一时间内删除了相关内容并通过书面及邮件两种方式回复了原告的删除通知,达到了消除影响的目的。因此,本案的侵权责任应由直接侵权人承担,搜狐公司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基于当庭出示的证据,京御公司认可搜狐公司在其提出警告之后,及时对广告进行删除的行为,且该行为达到了消除影响的目的。因此,京御公司当庭变更诉讼请求,不再要求搜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外,京御公司与旭苑公司选择了庭后和解。鉴于当事人选择庭后调解,法院未当庭主持调解工作。

 

  有业内人士表示,为避免知识产权纠纷的发生,从普通商品到楼盘项目,当事人在商业使用某名称前应进行充分检索,排除侵权隐患,否则在项目完成后再进行名称改动等,将会增加时间、资金等成本。此外,第三方在刊登他人宣传内容时,应尽到事前的合理注意义务。同时,当事人在收到权利人发来的权利声明等内容后,应尽快删除涉嫌侵权内容。(本报记者 姜旭 实习记者 柳雁春)

 

 

(编辑:蒋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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