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美国针对中国企业的“337调查”数量居高不下,引发业界关注。5月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决定对“高度可调节桌面及组件专利侵权”的3家中国企业发起“337调查”。这已是今年第10起针对中国企业的“337调查”,数量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面对“337调查”案,中国企业应该如何应对呢?
“337调查”的实质,不过是一种市场竞争的手段而已。所谓“337调查”来源于《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款。根据该条款,ITC有权发起有关专利等知识产权的行政调查,一般情况下,如果不应诉就意味着败诉。不论何种原因败诉企业被诉的相关产品,将无法进入美国市场。“337调查”的目标是进入美国市场产品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当初中国企业规模小、产品数量少、附加值偏低的生活日用品进入美国市场,就没有遭遇“337调查”。但是,随着近年来中国企业创新能力的逐步提升,自主研发的一些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特别是与美国本土企业形成竞争的产品开始进入美国市场,美国企业开始利用“337调查”来试图阻止中国企业相关产品进入美国市场。应对“337调查”,要看企业知识产权能力,赢得“337调查”,需要企业的知识产权实力。
企业要善于应对“337调查”。在知识产权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今国际市场,要“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粮草”就是知识产权。企业应当在新产品走出国门之前,就要对目标市场率先进行知识产权布局。即使遭遇“337调查”,也能以逸待劳,迅速出手,化解危机,为产品顺利进入美国市场保驾护航。没有知识产权率先布局的企业,难有胜算。同时,积极应诉是最好的对策。不应诉就是败诉,这虽似乎是“霸王条款”,但也从另一个方面激励企业勇于应对。近年来,中国企业在积极应对“337调查”过程中,屡创佳绩,中兴通讯取得“七连胜”的结局,使“337调查”的“神话”破灭。因此,破解“337调查”的“壁垒”,还需要中国企业积极主动采取对策,才能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证产品“走出去”。
应对“337调查”方式多种多样,“对撕”到底是一种途径,和解未必不是一种解决的方式。近年来,中国企业在遭遇“337调查”之时,有的企业通过与对手企业的谈判,进行专利交叉许可,从而达成和解。应该说,这也不失一种有效的解决途径。
回顾“337调查”,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应对,一个重要的基础是必须拥有足够的知识产权。没有知识产权这个基础,一切都无从谈起。因此,中国企业应进一步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筑牢自身知识产权根基,以良好的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在国际市场竞争中以知识产权自信开拓市场,以知识产权实力在国际市场竞争舞台上树立新的形象。如此,不仅可化解“337调查”的不利因素,还能将“中国品牌”做大做强。(鲁知)
(编辑:蒋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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