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学保证原创方能源远流长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7/6/21 16:59:00

  由热门网络小说《11处特工皇妃》改编而成的《楚乔传》于近日开播,并引发观剧热潮。然而,《11处特工皇妃》却被指责涉嫌抄袭。不久前,网络作家萧如瑟发文指出《11处特工皇妃》涉嫌抄袭了其作品,并对相似之处进行了列举。


  据悉,这不是《11处特工皇妃》第一次陷入涉嫌抄袭的舆论漩涡中,早在2015年,就有读者指出《11处特工皇妃》涉嫌抄袭《九州缥缈录》《限制级特工》《紫川》《帝王业》《甄嬛传》《斛珠夫人》《寻秦记》等多部小说。


  事实上,近年来,不少由网络小说改编的电视剧都曾遭遇抄袭诟病。比如,备受关注的《锦绣未央》涉嫌抄袭案将于近期开庭审理,金庸诉江南侵权案正在审理之中等。那么,能带来用户、流量和版权财富的网络小说,缘何屡遭抄袭争议?


  笔者认为,这有多方面原因:首先,近年来,从网络文学快速发展的大环境来看,由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快发发展以及手机、平板电脑和电子书阅读器等智能终端的不断升级,文学作品的阅读方式逐渐从传统的图书向网络转移,这给网络小说的发展提供了“成长的沃土”。与此同时,网络小说高产、低成本、高回报等特性也不断显现出来。为满足广大用户的阅读需求,一些作者在看到故事情节新颖、人物设计巧妙、文字描写优美的作品时,开始通过“借鉴”等方式来丰富自己的作品内容,这导致很多网络文学作品都给人似曾相识的雷同感。


  其次,网络小说种类和创作思路都相对固定,比如,种田文、重生文、穿越文、同人文等都有一套可以信手拈来且较为固定的情节、元素和故事走向等思路,要想冲破这些创作束缚,完成一部优质的原创作品,需要作者具有较强的原创能力,而不少作者缺乏这样的能力。


  再者,一些网络文学编辑为保证盈利和迎合粉丝喜好,会倾向于上架和推广热门网络小说的“同款”作品。与此同时,一些网络作者要想成为“网络大神”,必须保证快速、高产,一天三千至五千字的更新只是基础,有些作品达到日更新量上万字。为了保持粉丝活跃度和吸引读者投票、打赏等,一些作者自然会东拼西凑其他作品。


  最后,“自动写作软件”的诞生,也为网络小说作者提供了创作的“捷径”,这种软件能从其他文学作品中摘抄、整理、组成作者所需要的内容,成为了抄袭的帮凶。


  在知识产权日益受到尊重的今天,所有的知识产权都应受到严格合理的保护。在信息时代,虽然作品的传播途径不再仅限于书本,但这并不意味着独创性的作品可以被免费共享,作者的权利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越来越多的读者成为网络文学“打假”的主力军和志愿者,这也是公众版权意识提高的体现。


  笔者认为,要防止网络文学“千篇一面”的现象,一方面,网络文学平台应当建立对所发布文学作品是否涉嫌抄袭的防范机制,赋予平台一定的审查职责和义务;另一方面,在作品或据其改编的影视作品在向公众传播后,涉嫌被抄袭的作者应坚决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严惩抄袭者,掐断其利益获取的路径。当然,这两点仅能作为外因来帮助扭转网络文学作品抄袭的不正之风,提高网络文学作者的原创能力,鼓励其专注原创和创新,方能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现状,还网络文学一片净土。
(代丽洁 作者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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