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沈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明确风险补偿基金的支持方向和操作规程。
风险补偿基金先期采取“风险补偿基金+担保+银行”运作模式,为起到有效引导、放大增信的作用,《管理办法》要求合作银行应按照不低于风险补偿基金的10倍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单个企业单笔专利权质押贷款不超过600万元,同一企业每年累计专利权质押贷款额最高不超过8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当贷款发生风险需要补偿时,由合作担保机构、合作银行及风险补偿基金按照5:2:3比例承担逾期贷款本金损失。为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当合作担保机构向借款人(被担保人)收取的担保费率不超过2%时,由政府给予一定的担保费用补贴。同时,拟从科技三项费中拿出部分资金专门用于贷款贴息。
沈阳市知识产权局目前已完成了合作伙伴的遴选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调查工作,正在筹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银企对接会。(陈荟宇 宋词)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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