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诉奥克斯专利侵权案开庭审理 索赔4000万元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7/11/17 17:15:00

图为格力诉奥克斯专利侵权案开通现场。 本报记者 姜 旭 通讯员 曾于津 摄影报道

 

  11月16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就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格力公司)起诉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下称奥克斯公司)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进行了示范庭审,并邀请了广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领导以及部分新闻媒体旁听庭审。


  因该案涉及国内知名企业间专利技术纠纷,并且由于涉及复杂技术方案,法院引入技术调查官参与庭审,吸引了广州开发区内近三十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参加旁听。


  格力公司起诉称,其是名为“一种空调机的室内机”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奥克斯公司与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晶东公司)生产、销售、许诺销售的八个型号空调产品,涉嫌使用上述技术,涉嫌落入了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涉嫌构成专利侵权。请求法院院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奥克斯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4000万元。


  被告奥克斯公司辩称,涉案专利权已经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部分无效,因该专利权处于不稳定状态,法院应当驳回原告起诉或中止本案审理;奥克斯公司生产的被诉产品使用的技术未落入原告的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构成侵权。


  被告晶东公司辩称,作为销售商,其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知道被诉产品是否构成专利侵权,且被诉侵权产品具有合法来源。


  据悉,该案的争议焦点是被诉产品所使用的技术方案是否落入原告专利权保护范围;原告索赔4000万元能否成立。该案已于2017年10月10日进行第一次开庭。由于原告当庭变更诉讼请求并提交补充证据,故本案需要进行第二次开庭。11月16日,该案在广州知识产权法庭进行了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


  据介绍,原告专利是一种空调机的室内机,涉及18项权利要求,技术方案较为复杂。为准确判断被诉产品所使用的技术方案是否落入原告专利权保护范围,合议庭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技术调查官参与庭审。


  除该案外,据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满足审理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的需求,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率先引入技术调查官参与庭审,协助法官查明与技术相关的事实,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同时,还发布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技术专家咨询委员会章程(试行)》,探索技术专家为法官审理技术类案件提供技术咨询,有效运用社会力量推进知识产权审判的专业化进程。(本报记者 姜 旭 通讯员 曾于津)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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