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声音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
发布时间: 2018/3/14 10:21:00

  创新是体育用品产业发展的驱动力,知识产权保护则是促进体育产业繁荣的重要保障。我国已经建立了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但在实践中,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仍然不足,具体表现为“一高一低”:“高”是指保护成本高,“低”是指侵权成本低。很多企业每年投入数百万元用于维权,而侵权人面临的行政处罚或法院判决赔偿甚至只有几千元,如此“低成本”造成商标假冒、仿冒和“搭便车”的情况屡禁不止。


  --全国人大代表、安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丁世忠建议,要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加大侵权惩罚力度,对侵权主体和个人严格追究责任,来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和创新成果。


  申请一件专利,花费了很多心血和成本,结果被竞争对手非法拿走,低价售出,那么谁还去搞研发?无救济则无权利,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在现有相关法律基础上,出台可操作性细则,明确对知识产权侵权主体实施惩罚性赔偿的认定处理标准。政府部门也应当在政策设计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提高侵权违法成本,强化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共识。


  --全国政协委员、汇业(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魏青松表示,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在其业务中占有很大比重,对于侵权造成恶劣影响感同身受,建议我国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惩处力度,为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构建良好环境。


  当今社会,知识产权案件的侵权量逐年增长,且侵权形式多样。除了常见的著作权侵权、盗用商标和专利外,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案件频发。涉及商业秘密的侵权案件比纯粹的知识产权案件影响范围更广,在实际的维权过程中存在诸多困难。因此,制定针对商业秘密侵权保护的单行法意义重大,且迫在眉睫。


  --全国人大代表、万丰集团董事局主席陈爱莲建议,制定商业秘密保护单行法,明确及细化商业秘密侵权行为与罪责,加大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量刑力度。同时要设立专业的商业秘密保护机构,加强地方政府对企业的保护和执法联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文化产业进入蓬勃发展时期,文化强国成为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显现,文化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逐年增大。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将越来越多地体现在精神文化需求方面,而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距离文化强国的目标还有相当的距离,文化产业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全国人大代表、民进中央副主席兼秘书长高友东建议,应支持创业基金和风险投资发展,拓宽融资渠道。支持文化企业以版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进行交易。


  黄酒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绍兴黄酒酿制技艺已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历史的“活化石”。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传承和保护好绍兴黄酒酿制技艺,使之代代相传、生生不息。要深入挖掘黄酒历史文化资源,丰富文化内涵,讲好黄酒故事,擦亮黄酒“金名片”,把黄酒传统优秀文化发扬光大,把黄酒推向世界。


  --全国人大代表、绍兴女儿红酿酒有限公司黄白酒车间主任章国强认为,应坚定文化自信,大力弘扬黄酒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好历史“活化石”。




(编辑:陈鑫)



(中国知识产权报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主办单位:中国知识产权报社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10364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