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威:遏制侵权行为 激发网络文学原创活力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8/3/14 14:18:00

全国政协委员张威 本报特派记者 蒋文杰 摄

 

 

  原标题:遏制侵权行为 激发网络文学原创活力

 

  ——访全国政协委员、北京炫世唐门文化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网络作家张威

 

  目前,国内网络文学抄袭现象依然不容忽视,希望能加大对各种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北京炫世唐门文化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网络作家张威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这将对各种侵权盗版行为形成威慑,给原创者更大的信心。

 

  我国的网络文学始于20年前文学与互联网的亲密接触。从萌芽到成长再到成熟,网络文学在争议中艰难前行,并与影视剧紧密结合,保持着旺盛的活力。在这期间,涌现出一大批有才华的网络文学作家,张威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在网络文学发展过程中,抄袭问题一直是行业顽疾。从早期的文字抄袭,到故事桥段、小说创意的高级仿,大量抄袭行为引发行业关注。特别是近两年,电视剧《锦绣未央》《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等原著小说被指抄袭,曾引发行业大讨论。如何对各种模仿”“借鉴行为是否构成抄袭进行鉴定,行业正在寻求解决方案,更呼唤对各种抄袭行为加大惩罚力度,营造良好的创作环境。

 

  我非常支持实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知识产权赔偿要根据被侵犯知识产权本身的价值来赔偿,甚至进行惩罚性赔偿,才能有效遏制侵权行为。张威认为,由于缺乏专业的团队,时间、精力有限,对很多作家而言,通过诉讼进行索赔面临很多困难。如果按照现行法律,即使打赢官司,最高也只能获得50万元赔偿,而侵权者侵权所得远远高于赔偿额,无法有效制止各种侵权行为。他同时提出,希望加快对侵权案件审理速度:一起官司打几年,原创者真的拖不起。

 

  另外,张威还关注到,目前国内网络小说作品名称被抢注为商标的情况时有发生。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他提交了一份《建议实施文学作品商标权统一规范的提案》。文学作品的商标权问题,目前已经成为困扰文学作品健康良性传播的重要问题之一。他表示,伴随着我国文艺事业的发展,优秀的文学作品可以通过电影、电视剧、网剧、游戏、漫画、舞台剧、动画等形式更好地传播,而在这些以内容为核心的版权衍生开发过程中,需要获得商标法的保护。他建议,加大对具有独创性文学作品名称的商标管理,以促进网络文学更好地衍生开发,从而激发原创活力,推动网络文学进一步繁荣发展。(本报特派记者 窦新颖)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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