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出台

文章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 2018/4/13 12:54:00

  3月3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宁政办发〔2017〕57号)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实施方案》包含总体要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升知识产权对外交流水平、保障措施六大方面,涉及了29项重点工作内容。结合宁夏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将国发〔2015〕71号提出的目标、11项三类省份任务,通过《实施方案》加以细化和逐项落实。


  《实施方案》的制定紧密结合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状况,在制定过程中坚持了“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紧紧把握我区的战略定位和实际区情编写《实施方案》各部分内容,以培育具有行业领先优势的知识产权强企为目标,为知识产权强区奠定基础,体现了“有的放矢、突出优势”的特点。


  《实施方案》服务我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亮点包括:扶持、培育我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引导企事业单位制定和完善职务发明管理制度;推动科技型企业消除“零”专利、高新技术企业消除“零”发明专利;支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创造,激发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培育我区知识产权运营试点企业;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建设自治区知识产权信息共享平台,免费或低成本开放;依法打击假冒专利、商标、盗版、电商领域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重点打击链条式、产业化知识产权犯罪网络及互联网领域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促进我区知识产权对外合作等等。


  重点内容体现在六个方面:


  确定了知识产权发展的主要目标。提出到2020年符合我区发展实际的五年目标,在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现代农业、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等优势特色产业领域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以培育具有行业领先优势的知识产权强企为目标,为知识产权强区奠定基础。


  完善了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健全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紧扣创新发展需求,发挥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引领作用,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


  提出了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各项政策措施。围绕知识产权强企工程,从完善职务发明制度、提升知识产权价值和影响力、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构建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激励机制、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开放利用等方面入手,突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主体地位,鼓励、支持企业增强知识产权产出能力。


  明确了严格知识产权保护举措。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实行知识产权行政处罚市级属地管辖,强化市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量建设。通过加大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预警防范机制、加强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等措施,着重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和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将更为严格,措施更为有力。


  指明了知识产权对外交流的路径。随着我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经济、文化往来越来越频繁,知识产权对外交流与合作的重要性也随之日益突显。《实施方案》指出,要拓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渠道;完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体系,研究制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指引,帮助企业规避海外知识产权风险;提升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能力;拓展知识产权对外合作,依托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建立沿线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合作机制;支持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


  加强了实施方案的各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要将实施方案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推动各项措施有效落实。二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完善知识产权发展政策,逐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支持力度。三是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打好各类人才基础。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在全社会形成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苏翔)

 

 
(编辑:白逸群 实习编辑:李星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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