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人林海要求停止侵权 海底捞:将依法参加诉讼

文章来源: 法制晚报
发布时间: 2018/6/12 14:43:00

  认为海底捞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音乐人林海要求海底捞方面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近日,《法制晚报》记者从林海工作室获悉,林海曾多次向海底捞提出停止侵犯著作权的要求,但对方一直没有正面回应,目前林海已经向海淀法院递交了诉讼状,法院已受理。


  昨日,《法制晚报》记者与海底捞方面取得联系,战略关系经理杨西贝通过邮件的形式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就林海维权一事做出了回应,并以海底捞品牌旗下企业海鸿达(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发出说明(因林海的诉讼中将该公司列为被告)。


  起因经过


  去年底发现个人音乐被使用


  林海要求海底捞承担责任


  法制晚报(以下简称法晚):林海什么时候发现自己的音乐被用?


  林海音乐工作室:去年底发现的,自此开始我方严肃要求对方停止播放、停止侵犯著作权,然而对方一直以各种理由搪塞并拒绝停止对林海老师的侵权行为,且很快对方开始对此置之不理,肆意对林海老师进行侵权。


  法晚:跟海底捞有过接触吗,对方的态度?


  林海音乐工作室:最近半年一直要求对方停止对我们的恶意侵权,可是直到昨天林海老师无奈发布视频求助网友声援,对方一直没给过我们任何善意。


  昨天的控诉视频在微博发布后,海底捞直到现在也没有对我们有任何正面回应,我们工作室今天也发布了针对他们的公开声明,可是他们就是一直不理我们。


  法晚:打算如何处理?


  林海音乐工作室:海底捞的侵权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林海老师就涉案音乐作品所享有的包括署名权、复制权、表演权等在内的著作权,我们严肃要求海底捞方面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海底捞回应


  将依法参加诉讼活动


  不回避法律责任


  昨日,《法制晚报》记者与海底捞方面取得联系,战略关系经理杨西贝通过邮件的形式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就林海维权一事做出了回应,并以海底捞品牌旗下企业海鸿达(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发出说明(因林海的诉讼中将该公司列为被告)。


  回应称在8日看到林海的微博之后,曾尝试直接联系林海先生,并通过当时负责双方合作的介绍人尝试联系林海先生,但无奈一直联系不到。因未收到法院的应诉文件,且此前也未收到林海的任何权利主张,故当时无法对相关文章和林海先生的诉求进行回应。本周一(6月11日)向海淀法院核实了林海的起诉事实后,立即委托律师与海淀法院尝试联系领取应诉文件。


  海底捞方面表示,林海在 2015年11月授权海底捞各门店使用其音乐作品,并签署了《林海音乐作品授权协议》, 授权期限为2015年11月19日到2017年11月18日,协议中约定的许可费已全部完成支付。


  授权期满后,海底捞方面通过原先负责合作的介绍人也曾与林海先生沟通过继续扩大合作的相关事宜,双方均曾表达过继续深入合作的意愿。“我们相信林海先生这次起诉,是因对续约洽商未获最终结果前的作品使用行为而提起的。”


  海底捞方面称,在 6月8日林海通过其微博指责海底捞侵权之后,公司迅速就案涉音乐作品的使用情况展开调查。“我们亦高度重视林海先生的起诉,聘请律师积极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同时海底捞方面强调尊重林海的著作权,也理解对方通过诉讼方式提出权利主张的行为,会依法、合规地参加诉讼活动,不回避法律责任。“期待与林海先生就本案争议取得双方均满意的解决方案。 ”(记者 寿鹏寰)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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