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风险凸现,企业该如何应对?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8/6/27 9:15:00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已施行半年有余,如何有效保护企业商业秘密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一大热点。本文就典型案例、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高危风险进行剖析,从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实务角度考虑,提出企业应当采取的应对措施。

 

  商业秘密案件频发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一家生产音响喇叭高新技术企业的总经理黄某,在职期间把技术秘密、客户资料带走,与其妻子成立同行公司。2013年,黄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被有关部门查处,在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万元及公司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8万元的情况下,当事人仍然继续侵权。2014325日,黄某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被依法逮捕,2015年被鄞州区人民法院判刑3年、并处罚金400万元。20164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无独有偶,浙江省某县人民法院于2017515日审结的涉嫌盗窃罪和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因企业没有完善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司法鉴定与评估存在不当,导致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当庭被某县人民法院宣判,因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没有判处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责。

 

  目前,企业存在的商业秘密高危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

 

  首先,研发成果泄密。企业具备研发环境、研发经费、研发人才、产品研发、设计技术、内部管理、研发应用等科技创新条件和能力,科研成果中倾注了企业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心力,将为企业带来竞争优势和经济效益。

 

  其次,竞争对手窃密。当前,同行业竞争异常激烈,商业秘密竞争成为企业竞争的重中之重。竞争对手窃密主要途径为,同行业竞争对手派人打入商业秘密权利人企业内部,从事相关工作,利用所见所闻、接触商业秘密的机会,刺探一定范围的商业秘密;以商人、专家身份为掩护,以技术交流、贸易合作、巨额投资为方式,派遣情报人员到企业窃取商业秘密等。

 

  第三,随意跳槽侵权。企业面临工程师、销售骨干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合同、不办离职手续随意跳槽、猎头引诱跳槽等现状,并且跳槽人员利用知悉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进行侵权。

 

  第四,采购信息泄密。零部件采购、供应环节泄密主要表现在,供应商保密意识淡薄、保密措施不力,擅自泄露供应秘密、违约销售产品部件、泄露部件技术秘密等,造成权利人企业竞争优势削弱;采购披露采购渠道、采购价格、采购要求、合同要求等经营信息。

 

  第五,客户名单飞单。侵犯企业客户名单商业秘密的方式为,转移优质客户订单、披露客户报价信息、擅自使用客户名单、泄露企业生产信息、获取采购渠道信息、利用客户资源自营、合股成立公司自营。

 

  第六,电子数据泄密。电脑、服务器、U盘、存储介质、机房中的电子数据是企业的命根子,一旦泄密,后果非常严重。电子数据泄密的途径为,企业职员利用工作便利,违反商业秘密保护规章制度,擅自保存电子数据,甚至离职带走,擅自披露、使用、许可第三人使用或出卖;内部职员泄露、刺探用户名、密码,窃取商业秘密;贿赂、收买计算机管理人员或保密员,获取企业商业秘密;采取黑客手段,在存储商业秘密的电脑中植入木马,窥探、窃取商业秘密,甚至非法进入企业计算机系统窃取企业商业秘密、修改数据库数据;偷窃、抢劫手提电脑,获得装有密级的文档、数据、图纸、三维、文件、样品等商业秘密;蓄意修改技术图纸、电子数据,故意损毁计算机设备,甚至破坏。

 

  企业应当积极应对

 

  商业秘密既是企业的生命,也是知识产权竞争最激烈的领域之一。当前,海内外同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已经令商业秘密战成为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窃密与反窃密已经成为企业商业秘密战的核心。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心脏,是企业的生命,一个企业不断发展需要企业家的高瞻远瞩,需要企业家学习商业秘密保护知识,学习企业商业秘密的成功经验,分析被窃密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案例、教训,充分认识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

 

  笔者认为,建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系统是关键。企业没有建立商业秘密保护系统的情况下,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高危风险就会在企业中发生,从而出现竞争力削弱、经济损失严重、企业家无奈、侵权人法律责任无法追究等后果。

 

  企业已经建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系统,就可以有效保护企业技术秘密、经营信息等商业秘密不被非法窃取,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因此,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关键在于建立、完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系统。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重心在于日常管理。为了有效防范窃密,进一步增强竞争优势,一方面,企业需要商业秘密保护的权威机构进行诊断、把关、指导、培训、监督、维权等系统化服务。另一方面,企业高管、中层管理人员、一般管理人员更要以身作则,从自身的岗位做起,时刻牢记保密就是企业优势,普通职员在自己的岗位上严格遵守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履行保密职责,保密员认真开展商业秘密保护的管理工作,通过全体职员的共同努力,企业商业秘密一定能够得到有效保护。

 

  此外,企业应当通过使用保密软件、版权登记、物理性隔离、企业有效运行、商业秘密保护专家服务等综合方式,建立、完善商业秘密保护系统,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固定相关证据。当企业商业秘密被非法侵害时,由商业秘密保护权威机构、商业秘密保护律师调查取证,通过有关部门查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公安侦查、检察院公诉、法院审判、谈判索赔、调解索赔等途径来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的责任人。(商业秘密网知识产权保护平台 孙佳恩)

 

 

(编辑:蒋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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