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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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7/11 11:19:00

第三个问题,想谈一下对中国地理标志法律制度发展的一些思考。目前,我国面临着一些发展中的问题:第一,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里斯本协定日内瓦文本对中国的影响和启示。当前,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角度,把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和货源标记等这些概念之间的关系做了最后确认。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的国际贸易大国,从国际贸易发展的实际需求来看,中国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必须充分尊重、正视世界上地理标志保护存在两大不同模式的客观现实。中国地大物博,物种资源丰富,农、林、牧、土、特产品种繁多,这些具有传统特色的产品是我国的经济优势所在,也是“一带一路”经济发展战略促进企业、产业、产品“走出去”的优势资源潜在所在,应该加强保护,特别是地理标志的保护,中国地理标志和原产地名称的保护,客观上形成的三种制度,面临着协调、调整的紧迫重任。我们应该积极研究里斯本协定日内瓦文本,密切关注里斯本协定的发展动向,完善中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使之更好服务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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