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专家帮“断案” 仲裁调解显身手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8/7/12 9:01:00

  浙江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中心要发挥专业化、国际化、快捷化、市场化的优势,努力为当事人提供多元、便捷的争议解决渠道,作出公正的、经得起时间检验的仲裁调解。6月26日,浙江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中心(下称浙江仲裁调解中心)在杭州市正式挂牌。挂牌仪式上,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副巡视员杨春民如此表示。

 

  据了解,为畅通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仲裁调解渠道,浙江省印发了《关于建立专利民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意见》等文件,近年来,已累计办理诉调对接案件4000余起。当前,浙江省已累计建设26家省级以上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宁波、义乌、温州等地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第三方平台、诉调对接第三方平台,累计调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1800余起。

 

  去年6月,浙江仲裁调解中心获批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批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试点项目。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巡视员毛金生出席挂牌仪式时表示,在此前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试点工作中,义乌、宁波等地通过调解等方式处理的纠纷数量已位居全国前列。希望通过浙江仲裁调解中心的建立,进一步在调解、仲裁、行政执法、司法保护等渠道之间搭建桥梁,推动形成高效衔接、优势互补的运行机制。

 

  扩大仲裁调解影响力

 

  此次成立的浙江仲裁调解中心聘请了48位来自律所、高校、政府以及企业的人士,担任首批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专家。今后,浙江仲裁调解中心将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人才体系,在知识产权纠纷处理领域推行仲裁调解解决方式,承接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案件,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仲裁转化率及知识产权合同仲裁条款的签订率,为中外企业提供符合国际惯例的知识产权仲裁法律服务。

 

  仲裁调解方式灵活、可由当事人自由选择,更有利于迅速及时地解决知识产权争议,节省时间,维护当事人间的合作关系。杭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阿英德表示,目前杭州市知识产权纠纷仲裁案件比例还不高,仲裁手段尚未有效介入互联网等新兴领域,希望浙江仲裁调解中心进一步探索诉调对接、仲调对接、行政执法与仲裁调解对接等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发挥出各种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方式的作用。

 

  维权援助中心的调解工作以公益性质为主,主要是将争议的案件转交给行政机关、司法部门。而仲裁调解采用市场化的收费方式,由当事人先对纠纷解决的仲裁方式达成一致,再一裁定终局。仲裁裁决书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执行,对当事人来说更加高效、便捷、专业,而且具有保密性。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法务部部长范理向记者介绍,浙江仲裁调解中心由杭州仲裁委员会、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联合成立。此前,杭州仲裁委员会已于2013年成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仲裁院;而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与中国(浙江)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合署办公,目前共有18人参与专利侵权判定咨询工作,还建有百余人的专家库,年均处理知识产权纠纷10万余起。

 

  这是我们和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的首次合作。今后,我们打算一方面从维权援助中心的案件中引入可供仲裁调解的案源,另一方面希望在法院的立案阶段,分流部分案件到仲裁调解中心。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仲裁院院长李再丽表示,身处电商之都的杭州,浙江仲裁调解中心将积极了解阿里巴巴等电商平台对于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的需求,针对平台条款、仲裁协议等具体内容进行沟通,加强对仲裁调解工作的宣传推广,让社会上更多人知道到仲裁调解也可以解决知识产权纠纷。

 

  提升仲裁调解吸引力

 

  司法是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的重要渠道,但不是唯一的渠道。知识产权是一种财产权,具有法定性、无形性、时间性,这间接影响了当事人解决纠纷的目标,以及对纠纷解决渠道的选择。其利益的广泛性要求纠纷解决的多元性,推动相关主体在竞争中合作从而获得市场。挂牌仪式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王亦非表示,当前知识产权纠纷的非诉讼解决方式越来越受到重视,诉讼维权成本高、周期长,仲裁调解等救济手段可以同行政、诉讼等公力渠道相互补充,最大程度实现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

 

  仲裁调解中心成立后,关键是如何吸引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来进行仲裁调解。仲裁调解如何定位、仲裁同其他纠纷处理手段如何衔接都是需要考虑的因素。北京知产宝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应向健表示,学者、行业内人士、法官的思考方式不同,但他们在担任仲裁调解员时,应当形成基本的价值判断共识,做出中立、专业、规范的仲裁调解处理结果,树立第三方机构的威信。

 

  目前,各地已陆续成立了一些专门的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也成立了10余家知识产权仲裁中心或仲裁院,但大多数地方目前还需依托行政部门或维权援助中心来开展调解工作,也有一些地方借助园区、市场管委会或行业协会的力量,这些部门内部并未成立独立的机构专门负责调解或仲裁工作。毛金生指出,知识产权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的专业性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同时,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从业人员也需要通过定期组织培训座谈、研讨及案件审理观摩等方式,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知识产权的属性决定了其用得越多、用得越广,对社会的价值就越大。调解不仅能化解纠纷,还可能促成合作,实现知识产权的价值最大化。浙江省社会科学院专家王坤建议,浙江仲裁调解中心成立后,应当明确可供仲裁调解案件的具体范围,例如是否涉及著作人格权的案件是否可以仲裁;同时,要聘请懂法律、懂市场等不同领域的专家充实仲裁调解专家库,运用专业知识、数据信息支撑仲裁调解服务。此外,要明确知识产权合作协议的设计、执行,不仅要解决纠纷,还要促进知识产权产生社会价值。

 

  仲裁在国际范围内更容易获得承认和执行,对于在国际范围内布局知识产权的权利人而言更加合适。王亦非表示,浙江仲裁调解中心的挂牌扩大了当事人的选择范围,希望浙江仲裁调解中心能借鉴国外ADR(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经验,将仲裁调解成功引入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平台中;同时加强宣传,让社会公众更加了解仲裁调解的优越性、具体程序以及法律效力,强化仲裁调解对当事人的吸引力,推动仲裁调解更好地融入到浙江省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渠道中。(本报实习记者邹碧颖)

 

 

(编辑:高云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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