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工商局出台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措施,允许企业在名称中冠以“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贸区”字样,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日前,首批以“海南自贸区”冠名企业在该省顺利诞生。
据悉,海南自贸区万宁临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在万宁市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成为海南省首家冠名“海南自贸区”的企业。文昌市第一家以“海南自贸区”冠名的企业--海南自贸区小鲸档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近日成功注册。此外,海口市亦有多家以“海南自贸区”冠名的企业完成注册。
据了解,今年6月,海南省工商局在已经出台《优化营商环境七条措施》的基础上,又制定出台《第二批优化营商环境七条措施》。其中指出,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企业,在名称申请注册登记时,除允许冠以“海南”“海南省”行政区划外,增加企业名称登记区域表述,允许冠以“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贸区”字样,以满足企业需求,提升海南自贸区知名度。(王忆桃)
(编辑:蒋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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