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苹果:地标果儿格外“红”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9/2/12 9:59:00

  连续10年稳居中国果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榜首,是全国唯一一个品牌价值过百亿的果品区域公用品牌……2018年,烟台苹果品牌价值再创新高,达到137.39亿元。


  “苹果,是烟台农业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农村收入的主要来源,承载着300余万农民增收致富的梦想和希望。”山东省烟台市苹果协会会长姜中武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烟台苹果曾一枝独秀,“红”遍祖国大江南北,是众多国人儿时的记忆和生活中的最爱。


  催育品牌保护


  “春迟、夏凉、秋爽、冬不寒……烟台是农业农村部确定的渤海湾苹果优势产区的重要产区,具有得天独厚的气候优势。”姜中武介绍,1871年美国传教士倪维思将西洋苹果带入烟台,由此开启了中国栽培苹果的新纪元。140多年来,烟台苹果历经几代的品种更迭,但变更的是品种,不变的是品质。目前,烟台全市的苹果种植面积达270余万亩,产量约566万吨,从业人员超300万人。


  “2002年,烟台市苹果协会正式成立,并将申请注册”烟台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加强品牌保护确立为协会的首要任务。”姜中武说,随着“烟台苹果”品牌影响力的逐年增大,市场上冒用、盗用、滥用“烟台苹果”品牌的现象越来越多,损害了烟台苹果的声誉,误导了消费者。


  “只有申请注册‘烟台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打造区域公用品牌,才能有效保护‘烟台苹果’这一金字招牌,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烟台市苹果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在烟台市农业、工商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他们开始了“烟台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申请之路,2008年3月,“烟台苹果”正式被核准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从此,烟台苹果有了属于自己的合法‘身份证’。”姜中武表示,为了推动烟台苹果产业快速发展,近年来,烟台市苹果协会还与烟台市农业局一起参与制定了《烟台苹果品牌战略规划》《烟台市苹果产业发展规划》和《烟台苹果提质升级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了“烟台苹果”品牌建设的目标。


  引领产业升级


  为推动区域品牌的影响力,烟台市苹果协会提出了以“烟台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为母品牌、企业商标为子品牌的“母子”品牌协同发展模式,母品牌通过子品牌落地,子品牌则通过汲取母品牌的公信力和知名度,拓展销路、提高身价,二者相互借力,共同发展。


  “栖霞德丰食品有限公司仿照荷兰阿姆斯特丹鲜花拍卖的模式,投资建设了我国第一个苹果现场拍卖中心,改变了现有的苹果定价机制,实现了烟台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交易;烟台市果品总公司投资建设了烟台苹果网,打造了我国果品行业第一个垂直电商平台……”姜中武举例介绍,烟台市苹果协会积极鼓励和帮助会员企业探索新的经营模式,以扩大烟台苹果子品牌影响力。


  从2014年开始,烟台市苹果协会还每2年开展一次“烟台苹果十大品牌”“烟台苹果十大经销商”评选活动。烟台市苹果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获胜的企业将作为“烟台苹果”的子品牌,与烟台苹果母品牌一起构建品牌保护的“航母”。


  近年来,烟台市苹果协会还委托浙江大学品牌研究中心重新凝练了“烟台苹果”的广告语与品牌标识,充分挖掘了烟台苹果的品牌历史文化内涵。“围绕苹果品牌文化建设,协会组织开展了苹果义卖助学和捐赠、举办‘果香烟台’摄影大赛等一系列活动,发展独具特色的‘苹果剪纸文化’,凝聚烟台苹果的地域特色和城市特点。”姜中武表示。2014年7月,中国第一枚《苹果》特种邮票在烟台首发,烟台苹果以纪念封、邮票形式走向世界。2015年10月22日,烟台市苹果协会还与京东、1号店等业内有实力的销售平台代表签订战略合作框架,缔结了烟台苹果品牌营销推广战略伙伴关系,形成烟台苹果品牌营销推广联盟。


  “以往,烟台苹果多以鲜果销售,附加值高的精深加工产品所占比重少,市场销售压力较大。”姜中武说,烟台市苹果协会积极引导果品加工企业调整经营思路,围绕苹果肉、皮、籽、花等,开发了苹果脆片、果胶、籽油等系列深加工产品,以产品的多样化、系列化来更好满足消费需求,打破以鲜果为主的单一产品经营模式,拓展了市场空间、赢得竞争主动权。


  “以品种为前提,以品质为基础,以品牌为保障。”姜中武以上述3句话道出了烟台苹果品牌建设的未来。他表示,烟台市苹果协会将继续深入开展品牌建设和宣传工作,推动烟台苹果提质升级,为乡村振兴增添新动能。(实习记者 韩瑞)



(编辑:李星仪)


(中国知识产权报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主办单位:中国知识产权报社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10364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