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进:加大惩罚力度,优化营商环境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9/3/11 12:05:00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  本报特派记者 冯飞 摄


  “在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方面,我国首先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尤其是加大惩罚力度,让侵权者不敢侵权,侵不起权。”3月10日,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李大进介绍,近几年,我国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一直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已经成为我国软实力提升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背景下,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比如今年全国两会上讨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草案)》专门有一条知识产权保护条款。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我国要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并强调要让侵权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对此,李大进表示,事实上,我国政府早已经意识到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但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做的努力还很多,比如,随着网络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不断增多,如何明确此类案件的管辖问题、举证责任分配问题、损害赔偿问题等。


  对此,李大进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应针对网络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在管辖方面,由于知识产权本身所特有的无形性,知识产权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确定有时就成为了一个难题。在明确网络环境下的证明责任分配问题方面,虽然现行法律法规对于证据和证明责任的问题作出了很多规定,但在实践过程中经常遇到各种问题,在网络环境下,被侵权人由于技术上不占优势,往往面临举证难的问题,对此问题建议通过司法解释予以更好的优化解决。此外,对于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问题,李大进同样建议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对其进行合理认定和统一规定。


  针对目前很多滥用诉权的行为,李大进建议,可以考虑将滥用诉讼权利的行为作为一种独立的侵权行为,允许当事人以滥用诉讼权利为由提起侵权之诉;同时,改变诉讼费承担方式,对于原告有滥诉行为的,由其承担多数诉讼费。(本报特派记者 冯飞)


  (编辑:汪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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