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中央:继续完善我国创新体系建设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9/3/12 11:22:00

  当前,我国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显著成效,形成了各具优势的创新模式,建立了以人为本的激励机制,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地位得到了加强。


  但在今年全国两会前,民盟中央经调研发现,我国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创新资源的集聚以及创新活力的释放。主要体现为:一是创新主体之间缺乏有效协调。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与中介机构不同程度存在定位不准、职责不明、分工不清等问题。二是科技成果转化效率较低。科研院所和企业的联系渠道不畅通,科教资源多,成果转化少。三是科技创新生态环境有待完善。科技管理体制重立项、轻结项,不利于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与创新效果;全社会尊重、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科技创新文化建设相对滞后,缺乏鼓励长期基础研究积累和包容失败的机制和政策。五是财税政策不利于创新主体活力发挥。对从事创新项目的个人所得、创新产出成果转让、知识产权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契税和印花税等相应的优惠政策不足。


  继续完善我国创新体系建设有利于解决上述问题,为此,民盟中央建议,我国应加强科技创新体系总体协调。做好顶层设计,进一步厘清相关政府机构的分工与职责,促进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之间形成资源共享、信息共享、技术共享的协同创新平台。把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成果融入到产学研创新体系建设中,积极承担企业发展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重大科技问题。鼓励企业提升基础性研究,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联系,完善产学研合作模式,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我国应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机制,民盟中央建议,我国应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人才互通,提高关键领域核心专利拥有量;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组建知识产权联盟,围绕专利壁垒突出的重点领域,攻克关键共性技术。减少政府干预,建立面向市场、开放竞争的项目立项和经费分配机制。在成果产生与转化的过程中,不断完善产权保护、员工持股、股权转化、分红激励等政策,建立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报酬由市场决定的机制。


  在民盟中央看来,我国还应优化科技创新生态环境。优化科技服务供给,完善相关基础设施环境,为创新创业发展夯实基础;加大创新创业人才培育与引进力度,积极吸纳掌握核心技术的尖端人才。按照科技创新规律完善科研经费的审计、监督与管理制度,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科技创新文化氛围。深化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加快专利法、著作权法的修改,依法严肃处理各种侵权行为,实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此外,民盟中央建议,我国应大力推进创新文化建设。树立与创新相适应的思想观念,按照科技创新规律设计,制定高校、院所、企业等不同岗位科研人员的绩效分类评价体系,把科研人员的精力和时间投入到深入研究原创技术与关键核心技术上。(本报特派记者 冯飞)

 


(编辑:汪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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